通城县城市更新三年(2022-2024年)第六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通城县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通城县古龙村片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 通城县城市更新三年(2022-2024年)第六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通城县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通城县古龙村片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 (标段/包名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CZX-202404QT-50400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通城县城市更新三年(2022-2024年)第六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通城县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通城县古龙村片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通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通城县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关于通城县古龙村片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隽发改审批【2024】49号、隽发改审批【2023】43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政府投资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通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为 通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元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 通城县城市更新三年(2022-2024年)第六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通城县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通城县古龙村片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 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 通城县 ;建设规模: 该项目拟对通城县隽水镇古龙村片区进行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其中:新建雨水检查井合计 51 座,铺设双篦雨水口 71 座,铺设雨水管网合计 1631m, 建设排水边沟 300m; 新建污水检查井合计 52 座,铺设污水管网合计 1190m, 建设排水边沟 300m; 新建给水管网合计 1475m, 新建阀门井 18 座,室外消火井 11 座,排泥阀井 3 座;以及项目区域道路、交通标、绿化、通信等工程建设。通城县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包括城北、城南、城中 3 1 )实施雨水管网工程,包括雨水检查井 574 座,雨水口 662 座,砌体出水口 13 座, DN300-DN1200 雨水管 18351 米 . ( 2 )实施污水管网工程,包括污水检查井 824 座, DN300-DN600 污水管 23946 米;破除现状路面,硬化场地及恢复工程等。其他: 1 、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 60 日历天,施工工期: 240 日历天,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 、合同估算价: 15965.45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15827.45 万元,工程施工图设计费 138 万元) 。
2.2 招标范围: 此次招标范围为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EPC )的交钥匙工程。包括全面负责项目管理,负责项目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质保期间维修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建设程序等全面负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 )施工图设计:完成招标项目中通城县城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一个工程的施工图设计等所有设计工作;负责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本项目所需的施工图纸审查工作,按照业主单位下达的设计任务委托书确定的投资额和设计任务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成果应报业主单位先行审查,并应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通知书;负责全部设计资料及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在工程竣工交付时将全部资料向业主单位移交;( 2 )采购工作:负责承包范围内所需设备材料的选型、采购、安装、保管、调试、培训等工作;负责设备采购,关键设备及重要设备采购前需提交采购方案报业主单位审查同意后再依法组织采购;( 3 )施工工作:负责承包范围为本期两个招标项目的工程施工、现场障碍物清理、场地平整、临时通道(如有)修建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缺陷修复等服务工作;( 4 )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单位全面承担总包管理责任,其他相关参建单位的配合管理、各类工程的保修、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等管理工作内容。负责办理所需的建设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5 )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的单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工作,配合业主完成交付使用前所需的运行指导等工作。 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调整本项目承包范围,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
3.2 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
□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 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本工程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以及合同款的支付等,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
3.4 其它: _ / _ _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 咸宁市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 网址: 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 )进行网员注册,并 办理手机 (标信通)或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4 年 04 月 12 日 00 时 00 分 至 2024 年 04 月 18 日 23 时 59 分 止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手机 CA (标信通)或 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 ,下同 ) , 在所投标段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5 月 08 日 08 时 30 分 。
5. 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通过 互联网 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已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逾 期未完成上传 或未加密的 电子 投标文件 ,招标人 ( 电子 交易平台) 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xnggzy.cn/ )、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www.hbggzyfwpt.cn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通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元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通城县隽水镇湘汉路 365 号 | 地 址: 咸宁市银泉大道 506 号时代广场 4 号楼 2 单元 2601 , 2603 室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胡主任 | 联 系 人: 刘浩 |
电 话: 15972388040 | 电 话: 15629088866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2024 年 4 月 11 日
招标公告附录(如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主体要求: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设计资质须满足①或②的要求:即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满足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60个月)内,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规模及业绩时间以合同内容为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并提供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公告的网址截图);
②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60个月)内,完成过一项工程建设金额在10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设计项目或完成过的市政工程总承包EPC项目设计的(设计业绩规模以合同内容为准,业绩时间以图审合格通知书时间为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图审合格通知书的扫描件,并提供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公告的网址截图); 注:(①以费率形式签署合同的业绩,须另外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中的建安费投资额来证明业绩规模;②设计批复文件无法证明施工图图审合格;③若因网站维护、变更、关闭等系统问题,部分网站已无法查询到该业绩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公告,可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各省级一体化平台的官方网站截图):
3.1.4 信誉要求:截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不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被市场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 投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7)在近3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 没 有行贿犯罪行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本条要求)。
3.1.5 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及之后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不需要提供)。
3.1.6 人员资格: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满足以下要求:①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其中注册建造师需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②注册于本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工程专业); ②注册于本单位。
拟派施工负责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提供无在建承诺函,格式自拟) 。
3.1.7投标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3.1.8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提供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3.1.9投标人应做出驻场跟踪设计服务的承诺。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派专人驻场跟踪设计服务,每月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2日。(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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