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N2024GC0029)
皖西北(阜南)粮食产业园15万吨仓储项目设计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招标项目皖西北(阜南)粮食产业园15万吨仓储项目设计(项目名称)已由阜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皖西北(阜南)粮食产业园15万吨仓储项目立项的批复》(发改审字〔2023〕26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皖西北(阜南)粮食产业园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皖西北(阜南)粮食产业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专项债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安徽省阜南县京九路西侧、皖西北(阜南)粮食产业园规划区内
2.2 建设规模:新建仓容9万吨浅圆仓,新建仓容2万吨立筒仓,仓容2万吨中转仓9350平方米,1万吨储油设施(油罐)750平方米,库容1.0万吨冷库10000平方米,综合服务中心3000平方米、配套用房450平方米,购置自动化储存、环流熏蒸设备、通风设备、粮情监测系统、制氮设备、检验设备等,形成完善的粮食仓储系统;配套建设道路、停车场、大门、围墙、绿化及给排水、变配电、消防系统等基础设施。
2.3 设计服务期限:90日历天(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工期共计90日历天(不含发包人报批时间、额外设计部分时间和施工配合部分时间),规划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需要在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完成)。
2.4 招标范围:针对本次设计任务,设计单位应承担以下工作:
2.4.1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浅圆仓、中转仓、储油设施(油罐)、冷库、综合服务中心、配套用房等,以及附属配套设施、附属基础设施工程等,进行项目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后期的施工配合等。负责图纸送审,确保满足相关部门的审批需要,以及参加各项设计技术交底、验收、专家评审工作,以及配合招标人完成与建设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服务工作,具体工作时限等以发包人下发的设计任务书为准。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进行限额设计,设计成果须通过发包人认可后才可报审,除发包人原因,设计成果原则不能发生重大变更调整,否则因调整方案导致项目推进缓慢等,费用增加等一切责任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2.4.2提供足额份数的文件资料,包括提供必要电子版资料和纸质版资料。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4.3满足报规及报建需求,设计单位配合招标人进行项目报规、报建、报审、档案移交等工作。
2.5其他:设计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方式
3.2.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②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交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证照库管理系统等接口获取政务数据。
3.2.2同一证明材料使用两种方式重复提供时,以传统影印件为准。
3.2.3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投标人应当自行核验政务数据的准确性,并对引用的政务数据承担责任。在最终生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3.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3.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3.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3.5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3.6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家。
3.4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属于第1条:
1、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第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不得设置如企业(人员)业绩、企业(人员)奖项、企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认证、水平评价类证书(职称证书除外)等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FuYang/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是。
1、是。开标地点:开标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2、否。开标地点: ,地址 。
注:疫情期间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即可,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发布。
8.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皖西北(阜南)粮食产业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洪宏
地 址:阜南县鹿城镇京九南路粮食产业园质检中心4楼
邮 编:236300
联 系 人:余洪宏
电 话:18955879966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阜南县和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继娥
地 址:安徽省阜南县鹿城镇淮河东路与富陂大道交叉口
邮 编:236300
联 系 人:黄晨辉
电 话: 18937612193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9.其他要说明的事项
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2024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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