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淮北市烈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关于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及烈发改[2024]38号 ;
1.4 招标人: 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 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2.2 招标项目编号:HBGC24089 ;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HBGC24089;
2.5 建设地点:淮北市烈山区和村、黄营村;
2.6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位于烈山区和村、黄营村,主要建设内容为生活垃圾处理、道路提升、改厕治污、村容村貌提升(房屋风貌整治提升)、防灾设施、安全补建等工程。项目总投资约3779.62万元;
2.7 合同估算价:建安工程费约为3779.62万元,设计费70万元;
2.8 计划工期:210日历日;(包含但不限于: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批准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签订合同后的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
注:整个工期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工作的优化及补充、工程勘察、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工程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审核、工程施工等全流程、全过程工作内容时间,投标人自行合理考虑工期进度(各区段工程的工期及养护期以招标人确定为准,工期所有内容均最终以招标人具体要求为准)。
2.9 招标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勘察设计部分:本次招标中标人负责本项目前期工作的优化及补充、工程测绘、勘察、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图纸审查(施工图图审、过程评审);设计主持、管理、指导;设计与施工的协调;设计成果报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报批报建等工作,并承担项目全部设计责任。(2)施工部分:本项目所有工程材料、设备、设施的采购、保管、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等。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建设具体的内容、工期、建设方案及实施范围等均以招标人最终确定(确认)为准,中标人须无条件满足招标人要求 ;
2.10 项目类别: 工程总承包 ;
2.11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
(2)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和道路工程)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
(2)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工程师职称。设计负责人不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
(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一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投标时(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准)无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1)本项目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独立设置,不得兼任;
(2)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须执行《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或提供的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期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6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 联合体组成总数不超过2家;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③由具备设计资质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
3.7 其他要求: 信誉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企业须同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2)投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5月22日17时30分至2024年6月13日09时00分。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CA锁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免费下载。投标人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淮北市)交易服务。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拨打40099800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年6月13日0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路197号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四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受理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 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淮北市烈山区宋疃镇
邮 编: 235000
联 系 人: 魏主任
电 话: 18855065815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铜陵华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淮北市相山区金海湾广场1栋1406室
邮 编: 235000
联 系 人: 杨志远
电 话: 18110320512
8.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 淮北市人民路199号招商大厦7楼
电 话: 0561-3198613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资料下载--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安徽省互联互通版)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电话联系:新点技术热线 4009980000)。
9.2 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企业主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咨询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400-880-4959。如加密电子标书无法被系统导入或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完成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合格投标文件。
9.3 本 项 目 招 标 的 补 遗 、 答 疑 等 内 容 将 在 淮 北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https://ggzy.huaibei.gov.cn/)发布,请投标人及时主动关注,因未及时关注而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 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10.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10.1、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
10.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0万元
10.3投标担保形式:
第一类:√银行转账 √银行汇款 √网银
第二类: √纸质银行保函
第三类: √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
10.4、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
①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户名、账号、开户行:
工商银行: 1305016138000525913;
开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工行淮北淮海路支行;
徽商银行: 1331201021000146498016155;
开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
农行: 6228403177010367266;
开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淮北分行营业部 ;
建行: 6232811670000000606;
开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行淮北西城支行;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足额转入招标公告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由于投标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2)如采用第二类形式:
①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
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投
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按格式承诺真实有效。同时将纸质银行保函复印件(或影印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
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纸质银行保函无效。
④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纸质银行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将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3)如采用第三类形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与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对接的电子保函,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注:采用第二类或第三类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保险、担保等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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