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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本级中心】杨下片区排涝通道及雨水调蓄设施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更正公告

· 2024-07-01

杨下片区排涝通道及雨水调蓄设施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澄清公告

投标人:

经研究,对 杨下片区排涝通道及雨水调蓄设施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 SZZX-202406SZ-522001001标段编号) 杨下片区排涝通道及雨水调蓄设施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标段/包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一、招标范围(工程承包范围): 本工程是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的工程总承包招标。包括且不限于本次招标初步设计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工程施工图设计及图审、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及材料采购、建安工程施工、竣工图编制、以及本项目工程前后期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工程相关验收、备案、联合试运行和工程交付的工作、保修服务等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并对承包工程质量、安全、造价、进度、节约能源、生态环境保护、地下管网的普(详)查成果复核及应用等全面负责。

澄清为:本工程是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的工程总承包招标。包括且不限于本次招标初步设计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工程施工图设计及图审、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及材料采购、建安工程施工、竣工图编制、以及本项目工程前后期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工程相关验收、备案、联合试运行和工程交付的工作、保修服务等其他建设方面的内容,并对承包工程质量、安全、造价、进度、节约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等全面负责。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他备注:1)本附表第10.4.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的第十五至二十一条承诺书格式自拟。(2)本附表第10.4.11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的第十五至二十二条为构成本项目合同的一部分

澄清为:备注:(1)本附表第10.5.4款其他中的第十五至二十一条承诺书格式自拟。(2)本附表第10.5.4款其他中的第十五至二十二条为构成本项目合同的一部分

三、专用合同条款5.2.2审查会议的相关费用(施工图设计审查费)由承包人承担。

澄清为:审查会议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四、专用合同条件4.4.2.1设计负责人:因承包人(健康、失职、渎职等特殊原因除外)主动更换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违约约定:需征得发包人及相关职能部门书面同意;若未经发包人同意,私自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支付违约金 5 万元,且限期内更换不低于招标、投标文件同等要求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澄清为:因承包人(健康、失职、渎职等特殊原因除外)主动更换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违约约定:需征得发包人及相关职能部门书面同意;若未经发包人同意,私自更换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支付违约金 5 万元,且限期内更换不低于招标、投标文件同等要求的设计项目负责人。

五、专用合同条件4.4.2.2施工项目负责人:因承包人(健康、失职、渎职等特殊原因除外)主动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兼职其他工程项目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需征得发包人及相关职能部门书面同意;若未经发包人同意,私自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支付违约金 10 万元,且限期内更换不低于招标、投标文件同等要求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澄清为:因承包人(健康、失职、渎职等特殊原因除外)主动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的,需征得发包人及相关职能部门书面同意;若未经发包人同意,私自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支付违约金 10 万元,且限期内更换不低于招标、投标文件同等要求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六、专用合同条件4.4.2.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关键人员的违约责任:

1)发包人认定设计项目负责人无履职能力需要更换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应在限期内更换不低于招标、投标文件要求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承包人不在限期内更换的每天支付违约金 5 万元。

2)发包人认定施工负责人无履职能力需要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应在限期内更换不低于招标、投标文件要求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承包人不在限期内更换的每天支付违约金 5 万元。

3)发包人认定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无履职能力需要更换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应在限期内更换不低于招标、投标文件中要求的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如承包人不在限期内更换的每天支付违约金 3 万元。

澄清为:1)发包人认定设计项目负责人无履职能力需要更换设计项目负责人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应在限期内更换不低于招标、投标文件要求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如承包人不在限期内更换的每天支付违约金0.5万元。

2)发包人认定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履职能力需要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应在限期内更换不低于招标、投标文件要求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如承包人不在限期内更换的每天支付违约金0.5万元。

3)发包人认定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无履职能力需要更换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应在限期内更换不低于招标、投标文件中要求的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如承包人不在限期内更换的每天支付违约金0.3万元。

澄清修改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次澄清修改与原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按照澄清内容编制文件。开标时间不变。

裕和(湖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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