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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城街道办事处城西经济联合社台荻路15号、台荻路17号第1-3卡、台荻路17号之二第1-3卡、台荻路19号、台荻路19号前铺第1-2卡、合新路101-113卡铺位招标公告

· 2024-06-26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台山市 台城街道办事处城西经济联合社 的委托,定于 202 4 07 04 10 0 0 分于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台城街道办事处城西经济联合社台荻路 15号、台荻路17号第1-3卡、台荻路17号之二第1-3卡、台荻路19号、台荻路19号前铺第1-2卡、合新路101-113卡铺位 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 举牌竞投 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资源类型及面积: 铺位 /面积 3200平方米 (实际面积以实地 建筑 面积为准)

2、标的物所在位置: 台城街道办事处城西经济联合社台荻路 15号、台荻路17号第1-3卡、台荻路17号之二第1-3卡、台荻路19号、台荻路19号前铺第1-2卡、合新路101-113卡铺位

3、发包期限: 10 年(自 202 4 9 1 日起至 20 34 8 31 )。

4、交易底价: 58000 .00元/

5、承包款(承包款)收取方式: 10日 前交付当 年承包款

6、竞投保证金: 800000. 00

7、 合同押金: 100000.00

8 、资产使用范围: 污染 、依法依规经营

9 、租金递增方式 3 年为一租金递增周期,自 20 29 9 1 日起开始递增, 最后一期 4年, 每个递增期租金增幅为上一期租金的 10 %

10、 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投。

11、 承包 /租方在承包/租合同期间而产生的日常开支、债权债务、税费及其他一切开支由承包/租方全部承担,与发包/出租方无关。

12、 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提前解除合同时,承包 /租方在承租期间内添置的不动产(包括消防、水、电线路、电表及门窗、临时建筑物等)无偿归出租/发包方(台城街道办事处城西经济联合社)所有。

13、 在承租期内,承包 /租方如需转让,必须征得发包/出租方同意,重新签订承租合同,否则发包/出租方有权收回出租项目。

14、 项目所有临时建筑物(包括现有和承包 /租方新建的临时建筑物),如国家或市政建设需征用时,承包/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交回给发包/出租方,征用所得补偿全部归发包/出租方所有,如对承包/租方生产经营所造成经济损失的补偿归承包/租方所有。

15、 如相关部门要求整改或拆除,承包 /租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或拆除,否则按承包/租方违约处理,发包/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整改或拆除新建的临时建筑物的所有费用由承包/租方负责。

16、 租赁期内,承包 /租方做好安全管理,在合同执行期间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租方负全部责任,与发包/出租方无关。

17、 ①承租方须在台荻路19号厂房对原消防管道进行升级(50口径升到100口径);②安装壹台1000KG人货两用电梯(必须先书面申请并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报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过程及建成后的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并经有关政府职能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经营使用,有关批准后的证件(如设计审查证、安装监督检验证和使用登记证等)必须提交一份复印件给发包/出租方留存,所有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且其装建电梯有关申请费用和一切工程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③对台荻路19号入口处400平方米旧摩托车铁棚更新为新式阳光棚;④对台荻路19号整幢楼安装水电线路设施;⑤重新安装台荻路19号1至5层的消防逃生梯;⑥清拆合新路101-113卡铺位上方旧建筑物(约500平方米)并进行楼面防水;⑦对上述物业破损的护栏进行重建;以上要求承租方须在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并经出租方(台城街道办事处城西经济联合社)验收合格后,方可无息退回竞投保证金80万元,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竞投保证金80万元和收回该物业。

18、 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 /承包方承担

19、 由于部分铺位原租赁期仍未到期(本项目具体交付时间详见附表)。

20、 2024年-2026年承租方按中标价50%交付租金给出租方;2027年-2028年按中标价75%交付租金给出租方;2029年-2034年按中标价100%交付租金给出租方(交付租金包含递增幅度)。

附:交付时间表 ,原合同未到期的物业待合同到期后再交付(交付期已包含搬迁期)

物业

原合同租赁时间

原合同到期时间

交付日期

台荻路 19号前铺第2卡

2021.7-2026.6

2026.6

2026.8.31

台荻路 17号第1卡

2022.11-2027.10

2027.10

2027.12.31

台荻路 17号第2卡

2023.10-2028.9

2028.9

2028.11.30

台荻路 17号第3卡

2021.9-2026.8

2026.8

2026.10.31

台荻路 17号之二第1卡

2023.8-2028.7

2028.7

2028.9.30

台荻路 17号之二第2-3卡

2021.11-2026.10

2026.10

2026.12.31

台荻路 15号地下

2022.2-2027.1

2027.1

2027.3.31

台荻路 15号二楼201

2023.11-2026.10

2026.10

2026.12.31

合新路 101-104号铺

2021.7-2026.6

2026.6

2026.8.31

合新路 111-113号铺

2021.12-2026.11

2026.11

2027.1.31

21、竞投会结束,未能成功竞得的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在3个月后无息退回。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三、领取资料

竞投人(单位)可于 202 4 06 26 日至 202 4 07 02 上午 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四、截止报名时间: 202 4 07 02 下午 17时30分

五、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资源的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资源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 202 4 07 04 10 0 0 ,携带相关资料到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凭证;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0750-5568810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二〇二 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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