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403-445224-18-01-812759 | |||
投资项目名称 | 惠来县 2024年美丽农村路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惠来县 2024年美丽农村路项目包四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惠来县 2024年美丽农村路项目包四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 惠来县鳌江镇、葵潭镇和侨园镇境内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建设资金除申请 2024年中央车购税补助、省涉农资金和政府债券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惠来县鳌江镇、葵潭镇和侨园镇境内。农村路共涉及 12条,路线全长约17.390km。其中,鳌江镇农村路6条,葵潭镇农村路3条和侨园镇农村路3条,具体为Y235线(红岐线)、Y283线(红楼线)、C256线(石红线)、U212线(花窑线)、U213线(花窑二线)、C432线(东岱调出线)、Y393线(葵青线)、C056线(罐头厂线)、V275线(吉镇2线)、C051线(区前线)、Y234线(桃伯线)、Y228线(桃三线)。采用白改黑为沥青路面,对路肩与边坡、排水设施整修、增设和完善,补充完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和农村公路绿化与路域环境。(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最高投标限价(暂定价)29620405.00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27934732.00元,工程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685673.00元。 招标范围: 为本合同段建设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详勘、定测、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编制)、施工、验收、资料管理、缺陷修复以及质量保修等(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 计划工期 勘察设计及施工工期: ( 1)勘察设计工期:30日历天(完成全部设计任务并提交设计成果)。 ( 2)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 |||
招标内容 | 为本合同段建设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详勘、定测、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编制)、施工、验收、资料管理、缺陷修复以及质量保修等(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 | |||
工期 | 180 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29620405.00 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 2.4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及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 6)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3 个。 3 . 在本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 1 个标段。 5 . 在 信用中国网站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勘察业绩要求:近五年内,成功完成过: 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的设计里程累计不少于 15km。新建、改扩建的公路工程设计业绩(不含大中修、维修、养护、整治、完善)。 施工业绩要求:近五年内,成功完成过: 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的施工里程累计不少于 15km。新建、改扩建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不含大中修、维修、养护、整治、完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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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 |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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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 4 年 6 月 26 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 4 年 7 月 1 日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 4 年 7 月 18 日 9 时 30 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用 CA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选择揭阳市进入揭阳专区 电子交易平台 (https://ygp.gdzwfw.gov.cn/#/445200/index),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并保存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如果投标文件非因交易平台系统异常导致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完毕的,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逾期导致不能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开标时间 | 202 4 年 7 月 18 日 9 时 30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来分中心开标室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招标人 | 惠来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 联系地址 | 揭阳市惠来县南门大街 133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林 先 生 | 联系电话 | 0663-6681301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宏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揭阳市榕城区揭阳大道以西东泮社区东凤园 2栋东梯201号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0663-8282862 | |
招标监督机构 | 惠来县 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0663-6692640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投标注意事项 本次项目采用电子交易方式 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在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选择揭阳市进入揭阳专区电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445200/index) 进行网上提问。招标人 (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投标人须自行登录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进入揭阳专区 网站 服务指南 数字证书查看SZ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GD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粤企签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引,自行选择办理数字证书,以便后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上传疑问请咨询交易中心技术人员。 3 、 投标人可通过远程开标方式参加线上开标并解密,请投标人注意解密时间,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投标人可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进入揭阳专区的服务指南中获取开标流程。 4、 技术支持电话 :0663-8071661 |
附件 1:联合体协议书
附件 2:标段的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情况
附件 3:资格审查条件附录 1 至附录 5
附件 4: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附件 1 :
联合体协议书(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名称)承担 ; 联合体成员: 承担 。
6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联合体各方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 ( 签字或盖章 )
联系电话: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标段的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情况
标段类别 | 标段 | 起讫桩号 | 长度( km) | 主要工程项目 |
路基桥涵 路面工程类 | / | 见本附件附表 | 见本附件附表 | 为本合同段建设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验收、资料管理、缺陷修复以及质量保修等(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 |
附表:
美丽农村路项目包 四 (鳌江镇、葵潭镇、侨园镇) | |||||
序号 | 镇(场) | 建制村名称 | 路线编码 | 路线名称 | 里程 |
1 | 鳌江镇 | 山粟村 | Y235445224 | 红岐线 | 1.567 |
2 | 鳌江镇 | 鸡岗村, 新林村 | Y283445224 | 红楼线 | 3.305 |
3 | 鳌江镇 | 石丁村, 山粟村 | C256445224 | 石红线 | 1.066 |
4 | 鳌江镇 | 东岱村 | U212445224 | 花窑线 | 1.022 |
5 | 鳌江镇 | 东岱村 | U213445224 | 花窑二线 | 0.681 |
6 | 鳌江镇 | 东岱村 | C432552224 | 东岱调出线 | 1.793 |
7 | 葵潭镇 | 青坑村 | Y393445224 | 葵青线 | 2.558 |
8 | 葵潭镇 | 长春社区 | C056445224 | 罐头厂线 | 1.159 |
9 | 葵潭镇 | 长春社区 | V275445224 | 吉镇 2线 | 0.619 |
10 | 侨园镇 | 桃园村, 新厝埕 | C051445224 | 区前线 | 0.697 |
11 | 侨园镇 | 桃园村, 新厝埕 | Y234445224 | 桃伯线 | 1.760 |
12 | 侨园镇 | 桃园村, 新厝埕 | Y228445224 | 桃三线 | 1.163 |
合计 | 17.390 |
附件 3: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一、勘察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2、勘察 资质 :具备 国家 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 资质 甲级 或 同时具备 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 乙 级以上 ( 含乙级 ) 和 ( 岩土 工程勘察 ) 乙 级以上资质。 3、 设计 资质:具备 国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 公路 行业 乙 级 或公路行业 ( 公路 )专业 乙 级 以上 资质。 |
二、施工资质等级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 国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以上资质。 |
三、其他要求 |
招标人将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中 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及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进行审核。对于未列入名录或投标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
注: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3.5.1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
施工 方 财务要求 |
1、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人民币800万元; 2、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2500万元人民币。或国内商业银行(投标人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全国性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出具的信贷证明额度不少于2500万元人民币; 3、近三年度的年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2500万元人民币; 4、近三年度至少有2年盈利状况。 |
注: 1、企业净资产、营运资金是按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的最新年度(近三个年度的最后一年,下同)数据计算得出。近三个年度是指 2021-2023年度 。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设计业绩要求 |
近五年内,成功完成 过 : 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的设计里程 累计 不少于 15 km 。 新建、改扩建的公路工程设计业绩(不含大中修、维修、养护、整治、完善)。 |
施工业绩要求 |
近五年内,成功完成 过 : 新建 、 改扩建公路工程 的施工 里程 累计 不少于 15 km 。 新建、改扩建的公路工程 施工业绩 (不含大中修、维修、养护、整治、完善)。 |
注:
1、本附录所要求的业绩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业绩。
2、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为联合体业绩,则按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业绩信息的网页截图)体现其完成的工作量认定,无法界定其完成的工作量,此业绩不予认定。
3、近五年指 2019年5月1日 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设计业绩计算以此期间取得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施工图设计审查(批)意见印发日期时间为准。施工业绩计算以此期间通过交工验收或未交工一次竣工验收的项目为准。
4、投标人近年完成的施工业绩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管理系统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不包括劳务分包)已建业绩。需提供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
5、投标人近年完成的设计业绩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主包业绩。需提供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即包括工程名称 项目类型 合同价 技术等级 主要设计内容 人员履约信息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
6、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7、如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信 誉 要 求 |
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 D级; 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年度的全国公路从业单位(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 D级。 |
注: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上述信用等级的要求。
2、投标人应根据第 七 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 六 、资格审查资料 (五)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填写情况说明。
3、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款的规定。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设计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设计负责人 | 1 | 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 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的设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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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1 | 工程师,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岗位累计 6 个月 ,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 二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 三类人员B类证书 。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中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主管类似工程技术工作岗位累计 6 个月 ,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 三类人员B类证书。 |
注:
1、资格要求的人员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均应在申请人所在单位,否则视为无效。
2、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人员信息来源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下称全国信用系统)中的相应页面,按要求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人员信息(即包括人员的基本信息、职称信息、执业资格、个人业绩等栏目在内)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②建造师注册证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查询平台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④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社保时段为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 时间内 连续 不少于三个月 )。
3、主管技术工作指:担任过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质检部门负责人、工程部门负责人。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岗位经验累计时间、主管类似工程技术工作岗位经验累计时间统计至月,计算时尾数如不少于15天的按1个月计,不足15天部分不计。
4、 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须由具备勘察设计资质的成员方委派,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须由具备施工资质的成员方委派 。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 2 ) 按招标文件规定 被 认定为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等级较高的投标人优先: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采用如下的优先顺序:承诺使用的 AA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AA级投标人、承诺使用的A级投标人、不承诺使用的A级投标人、B级投标人、未参评且被确定为B级投标人】 ( 3 ) 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4)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 投标人须知 3.4.1款规定时间 ,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规定的其他形式提交,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 7 )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 七 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 8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9 )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10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1 1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1 2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1 3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3.7.4 项规定。 ( 14)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
续上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a.投标报价函及投标报价函附录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6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7.4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如有) 、 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施工资质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6) 投标人的 设计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7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8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9 )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0 )投标人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 11)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 建议书: 8 分 施工组织设计: 12 分 其他评分因素: 20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6 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函文字报价 (2)最高评标限价的确定 最高评标限价的确定 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在第二个信封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逐标段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 在下浮率摇珠范围内,以 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 31 个球,各一次性摇取3 个球,摇出球对应的 下浮率的平均值即为本项目招标的下浮率。(注:下浮率摇珠区间从 0%至3%,三个下浮率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 0.001%)。
最高评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 ×(1-下浮率) ( 3)有效评标价范围: 有效评标价范围为: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将否决其投标。 ( 4)确定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平均值计算: ①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的范围:最高评标限价的85%≤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最高评标限价的100% ,小于最高评标限价的85%的评标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仍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 ②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评标价平均值计算: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在上述确定的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中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 家时,则计算上述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均小于最高评标限价的 85%时,则以最高评标限价的85%为评标基准价 ,同时应对投标报价小于85%的启动澄清程序,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当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因此种情况被否决;或当因此种情况被否决部分投标人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认为竞争不足的情况出现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即使某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未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如其报价处于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的有效范围内,其评标价仍应参与有效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5)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 ( M ×最高评标限价 + N ×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评标价的平均值),(M 为:0.5;N 为:0.5)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备注: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元。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 =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技术 建议书 ( 8 分) | 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1 分 ) | 根据对勘察设计工作范围和任务描述准确程度和总体设计思路清晰、切实可行程度, 基本分: 0.6 分 思路较清晰、较为可行: 0.6 — 0.8 分 思路清晰、可行: 0.8 — 1 分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2 分 ) | 根据对项目特点 ( 如旧路如何综合利用等 ) 的把握程度和施工图设计应着重解决的技术问题所提出处理措施的可行性程度, 基本分: 1.2 分 较为可行: 1.2 — 1.6 分 可行: 1.6 — 2 分 |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2 分 ) | 根据工作计划实施、安排的合理程度, 基本分: 1.2 分 较为合理: 1.2 — 1.6 分 合理: 1.6 — 2 分 |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2 分 ) | 根据进度和质量保证措施的可实施性, 基本分: 1.2 分 可实施性较好: 1.2 — 1.6 实施性好: 1.6 — 2 分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1 分 ) | 根据承诺的后续服务机构人员的完善程度, 基本分: 0.6 分 较完善: 0.6 — 0.8 分 完善: 0.8 — 1 分 | ||
2.2.4( 2 ) | 施工组织设计 ( 12 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4 分 ) | ( 1 )对项目的基本情况了解全面、准确,施工总体布置 规划、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按《广东省公路工程施工标准化指南》 、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指南》执行,得 3. 2~ 4 分(满分分值的 80%~100%); ( 2)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施工总体布置规划、施工进度计划基本可行,得 2.4 ~ 3. 2分(满分分值的60%~ 8 0%); (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得 2.4 分(满分分值的 60%)。 |
重点、难点和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4 分 ) | ( 1 )对 项目重点、难点和关键工程认识分析透彻,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采用 四新技术,制定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重点突出的,按《广东省公路工程施工标准化指南》 、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指南》执行,得 3. 2~ 4 分(满分分值的 80%~100%); ( 2)对项目重点、难点和关键工程认识基本到位,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基本可行,重点较为突出的,得 2.4 ~ 3. 2分(满分分值的60%~80%); (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得 2.4 分(满分分值的 60%)。 | ||
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 4 分 ) | ( 1)能够准确预判分析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水保、文明施工目标实现的主要影响因素,拟采取预防保证措施针对性强、科学有效,重点突出的,按《广东省公路工程施工标准化指南》 、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指南》执行,得 3.2 ~ 4 分(满分分值的 80%~100%); ( 2)对工期、质量、安全、环保、水保等风险有一定认识,预防保证措施基本可行,重点较为突出的,得 1.8 ~ 2.4 分(满分分值的 60%~80%); (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得 1.8 分(满分分值的 60%)。 | ||
2.2.4( 3 ) | 其他评分因素 ( 20 分)
| 技术能力 ( 2 分) | 1、投标人获得与项目施工有关的国家级工法、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国家标准、鲁班奖、詹天佑奖,每项加0.2分; 2、投标人获得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的行业或地方(指省级)标准,每项加0.1分; 注: 上述投标人指 施工方 , 本项累计加分最高 2分,不重复加分,按较高分只计一次。 须提供证明材料 。 |
类似项目业绩 ( 2 分) | 设计方和施工方均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 2分。 注:业绩计算以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网页截图为准。 | ||
设计负责人 ( 2 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得基本分 2分;此外,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基础上: 设计负责人每增加担任过 1个合同段类似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岗位工作经验的加分,最多加 / 分。
| ||
项目负责人 ( 2 分) |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 求 )时,得 2 分 ; (2)项目经理及备选项目经理 (如有)均具有高级 工 程师资格的,加 / 分; ( 3 )每担任 1 个类似工程项目经理岗位工作经验的, 加 / 分,最 多加 / 分。 | ||
项目总工 ( 2 分) | ( 1)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时,得 2 分; (2)每担任1个类似工程项目总工岗位工作经验的,加 / 分,最多加 / 分。 | ||
设计单位履约信誉情况 (5分) | 1.信用等级(2.5 分) AA、A、B、C 级单位的信用等级分得分分别为2.50、2.4、2.25、1.75 分。 注: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 款的规定。 2.履约情况(2.5 分) 若没出现下述情形得满分,得满分 2.5 分。 自 20 23 年 4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1年内),因公路工程(含附属设施)质量、安全、履约或招标投标问题等原因被: ( 1)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的,扣2.5 分/次; ( 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的,扣1.5 分/次; ( 3)项目所在地地市级交通运输局(委)、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管理单位通报批评的,扣0.5 分/次。 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通报批评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 1次。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 | ||
施工单位履约信誉情况 (5分) | 1.信用等级(2.5 分) AA、A、B、C 级单位的信用等级分得分分别为2.50、2.4、2.25、1.75 分。 注:信用等级的确定原则遵循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 款的规定。 2.履约情况(2.5 分) 若没出现下述情形得满分,得满分 2.5 分。 自 20 23 年 4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 1 年内),因公路工程(含附属设施)质量、安全、履约或招标投标问题等原因被: ( 1)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的,扣2.5 分/次; ( 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的,扣1.5 分/次; ( 3)项目所在地地市级交通运输局(委)、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管理单位通报批评的,扣0.5 分/次。 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通报批评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 1 次。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 | ||
2.2.4( 4 ) | 评标价 | 6 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6 0-偏差率×100×D1; D1 取1.5;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6 0+偏差率×100×D2; D2 取0.5;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条款号 |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
1 | 将评标办法原文第 1 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1.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 1.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2 评标组织 1.2.1 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 4)查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进行核实。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广东省等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 3)按照以下1.3 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1.3 评审工作程序 评标委员会将按以下程序开展评标工作: (一)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 1、初步评审:包括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 2、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 技术 建议书、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因素等分别评审打分。 (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 1、初步评审: ( 1)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 2)报价算术性修正。 2、详细评审: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价得分及综合得分; (三)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如有) (五)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
3.2.3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 3.2.3项细化如下: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A+B+C。 除履约信誉、技术能力得分外,投标文件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得分均不应低于其权重分的 60%,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首先在评委技术评分中,采用取消同一评委对同一标段各投标人评分总分的差值最大的1名评委评分分值(若有2名或以上评委技术评分总分差值最大值相等时,则取消其中1名评委的所有评分,具体办法如下),再对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个最高、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其算术平均值的和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取消其中 1名评委所有评分的办法一(依次按照以下流程):(1)对比上述出现技术评分总分差值最大值相等的评委的次大差值(次大差值=某一评委技术评分总分的最高分-该评委技术评分总分的次低分),取消次分差值最大的评委所有评分;(2)如次分差值仍相同,则按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取消1名评委评分。 示例 :同一评委对5名投标人技术评分总分分别为:6.65(最高分)、5.88、5.11、4.90(次低分)、4.55(最低分),则其最大差值为2.1、次大差值为6.65-4.90=1.75)。 |
3.5.1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 3.5.1款内容修改为: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E。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
3.6 | 评标办法范本原文增加 3.6.3 款: 3.6.3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第一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
3.9 | 评标办法范本原文增加 3.9.3 款-3.9.6 款: 3.9.3 推荐中标候选人方式:按各合同段最高投标限价高低顺序依次选定中标候选人,如果出现投标人在多个合同段都排名第一,将确定该投标人为最高投标限价较高的合同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该投标人自动失去在本次招标中其他合同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他合同段的综合排名名次高者自动上升为中标候选人,如此类推。 3.9.4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9.5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 3 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 3 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9.6 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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