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繁华大道(杭埠路-京台高速)精品化改造设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1.5 项目业主: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繁华大道(杭埠路-京台高速)精品化改造项目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JBZ02920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FJBZ02920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经开区
2.6 建设规模:繁华大道(杭埠路-京台高速〉精品化改造,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60米,两侧绿线10米,目前为贯穿经开区东西向的主干道,全长约10公里。包括道路、排水(雨水管道D400-2xB4500xH2500、污水DN300-DN1800)、交通、跨线桥(沿线主要路口设置上跨桥或下穿桥,路口桥梁主跨大于40米,长度约400米)和城市隧道(如需,视后期交通形式)、照明、绿化、城市家具、地下管线综合;本项目应对项目路域范围进行高标准的建筑环境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沿线用地梳理、项目地块围墙及退红空间、景观绿化精品化设计(道路沿线绿化,退红空间,街心公园和广场,如繁天公园,习友广场公园;造价约2500万元)、涉及沿线建筑高度50米以上设计改造、建筑立面和公共开敞空间改造等。项目总投资暂定约80000万元(投资不包含跨线桥城市隧道,如后期交通形式需要,追加相应投资,最终以主管部门批复为准)。本次招标为对该项目提供设计总承包服务。
2.7 项目投资估算:80000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暂定220日历天;自接到招标人发放的设计任务书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首轮方案整合工作(不含考察时间);15 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编制工作,具备报审条件,报主管部门审查后,形成最终方案,方案批复后 10 日历天内完成立项报审材料,立项报送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立项批复。立项批复后6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审材料,初设报审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咨询意见(包含初设审查及修改、专家签字)初步设计经专家审查通过后,60 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配合招标人10 个日历天取得审图合格证。备注:①原则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每轮调整不超过 5 个日历天;②具体各阶段设计周期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景观方案、城市家具、建筑立面、交通等各专项设计的方案,中标人接到设计任务后 15 个日历天完成方案初稿;在招标人明确方案修改内容后,5 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具备报审条件;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0 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服务期限自接招标人通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质量回访完成止)。
2.9 招标范围:繁华大道(杭埠路-京台高速)位于合肥市经开区,西起杭埠路,东至京台高速,全长约10公里。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设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2862.50万元
2.13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1)和(2)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同时满足①②③三项设计资质,或满足④设计资质:
①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 (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②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
③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④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市政道路项目工程设计业绩。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证书。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 /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如组成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三家,须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1) 如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为两家,则须同时满足:
①联合体成员中的牵头人须满足下列情形之一:a.同时满足上述3.1.1 工程设计资质(1)中①②③三项设计资质要求;b.满足上述3.1.1 工程设计资质(1)中④设计资质要求。
联合体成员中的牵头人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3.1.2和3.1.6条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②联合体非牵头人须满足上述工程勘察资质要求,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信誉要求3.1.6。
2)如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为三家,则须同时满足:
①联合体成员中的牵头人须至少满足上述工程设计资质(1)中①和②的要求,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3.1.2和3.1.6条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②联合体成员(成员二)须至少满足上述工程设计资质(1)中③的要求,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信誉要求3.1.6。
③联合体成员(成员三)须满足上述工程勘察资质要求,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信誉要求3.1.6。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30日00:00至2024年01月22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 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如参与投标, 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3831/66223912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2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评审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2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5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84252413198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48573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文章推荐:
宿迁(国际)南蔡数字农业产业园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重新招标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