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工业园区水污染综合整治提升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赣建铅设招字[2024]第02号
铅山县工业园区水污染综合整治提升项目一期工程已经上饶市铅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铅发改环资字【2024】7号批准建设,统一项目代码: 2404-361124-04-01-771019 ,招标人为铅山县工投环保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申请银行贷款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铅山县工业园区水污染综合整治提升项目一期工程设计。
2、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上饶市铅山县工业园原迪太化工所在地。
3、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约19277.82万元,本次设计费暂定235万元,最终结算以财审评定金额的1.2%计取。
4、项目概况及规模:本次工业污水处理厂为一次新建,处理规模为 2.0 万 m3/d,一次建成,建设形式为地上式,主要工艺单元包括调节池、事故池、反应沉淀池、精细格栅及水解酸化池、生化池及污泥泵房、二沉池、中间提升泵站、高级氧化系统、高效沉淀池、滤池、接触消毒池、加药间、鼓风机房、除臭系统及污泥处理系统。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 A 排放标准。
5、招标范围:建设项目全部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包含项目报批报建所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出具并修改相关成果文件,并负责施工阶段的后续设计技术服务)。设计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工程使用功能的要求;施工图必须经招标人核准后方可使用,施工图设计电子版及纸质版图纸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具体相关条款在合同中约定。 同时配合招标人在施工图设计时的相关事宜,含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漏、施工存在难度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需出具的其它设计图纸,设计单位负责配合图审。
6、工期要求:设计工期为45日历天。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核通过后15日历内完成初步设计文本(含概算);初设评审通过后15日内提交完整施工图(设计各阶段时间以实际情况和合同商定为准)。
7、本工程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的投标单位均可参加投标申请,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还需提供本企业本工程开标当月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以上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
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
6、设计团队须配备下列人员: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造价专业人员各一名(不含设计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7、提供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需提供本企业本工程开标当月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以上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
、外埠来赣投标单位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文规定,省外建设工程设计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上企业及相关人员备案截图(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和人员在江西住建云企业端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提供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的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的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的为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或电子投标保函);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程序,投标申请人应提供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复印件的除外)的扫描件加盖公章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以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资格审查的评审只作合格与不合格的结论。只有合格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阶段的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05日至2024年06月26日用CA锁登录、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上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将不能下载。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布公告,网上缴退保证金,投标单位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开评标过程采用电子的形式。投标人如遇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操作问题可拨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注:本工程的招标公告、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相关其他补充文件要求详见网上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27日上午10时30分。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
三、其他说明
1、对于中标单位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规定的要求,按照不违背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签订设计委托合同,并履行设计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本次招标未中标投标单位设计费不予补偿。
3、本工程设计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采用设计团队法评标(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铅山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中瓴联行(江苏)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汇成观邸B区24栋803室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9970348225
招标人: 铅山县工投环保有限公司
地 址:铅山县工业园区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970351257
2024年06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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