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江县城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周瑜墓片区EPCO工程总承包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表2212-340124-04-05-726200
1.4 招标人: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庐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庐江县城市更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城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周瑜墓片区EPCO工程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NGZ01176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NGZ01176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庐江县
2.6 建设规模:详见招标范围
2.7 合同估算价:90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90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北至庐巢路,西南至周瑜大道,东至东大河。建筑工程总投资约40000万元,市政工程总投资约20000万元,设计费约540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3.5公顷(约合352.5亩),总建筑面积约26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绿地率22.3%。主导功能:老旧小区改造、商业、社区服务、历史遗迹、休闲游憩、文化展示、观光游览。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新建地上建筑物及地下车库、既有建筑改造提升、拆除工程等)、景观工程(铺装、绿化、停车位、标识、水系、亮化、景观小品等)、市政工程(道路、排水、泵站、强弱电等)以及其他配套工程,市政排水管道最大管径为1.5米,市政道路为城市次干路。具体以设计图纸和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1)项目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施工图设计(含规划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深化、协助施工图审查)等。
(2)项目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总承包施工、工程建设的所有材料和设备采购及保管、试验、系统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等全部项目内容。
(3)项目运营,运营面积约3.8万平方米(具体以设计图纸和现场实际情况为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运营管理、品牌推广、营销策划等运营服务内容。本次招标运营期10年。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设计、勘察、施工、运营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设计资质须同时满足以下第①和②项条件,或单独满足第③项条件:
①建筑设计资质: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市政设计资质具有下列要求之一:A.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
B.具有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C.具有市政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4)建筑工程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市政工程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运营单位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
房建施工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房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市政施工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市政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房建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市政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房建施工负责人与市政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业绩要求:
3.1.3.1设计业绩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不低于2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不低于1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
注: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若在一个合同中体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但所提供的业绩金额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1.3.2施工业绩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中合同额不低于20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中合同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业绩中包含设计、采购、施工或设计、施工等阶段。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若在一个合同中体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但所提供的业绩金额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1.3.3运营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运营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的商业运营项目业绩(商业运营内容须同时包含招商和市场推广)。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 / 。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5家;
(2)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2)设计资质;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3)勘察资质;联合体中承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4)建筑工程施工资质;联合体中承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5)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联合体中承担运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6)运营资格;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1(1)和3.1.6信誉要求;
(4)联合体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对应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6月0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 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如参与投标, 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3831;0551-66223280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5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定量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5日10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0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交通路23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郭工
电 话:0551-82563663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280、662238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庐江县城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周瑜墓片区EPCO工程总承包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88751457991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51327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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