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港与黄沙港互联互通区域(渔港二期)供热管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射阳港与黄沙港互联互通区域(渔港二期)供热管道工程已由 射阳县行政审批局以射行审投资备〔2023〕3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射阳金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射阳港与黄沙港互联互通区域(渔港二期)供热管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及射阳县黄沙港镇境内;
2.1.2建设规模:从射阳港电厂起至黄沙港渔港二期项目止,沿线全长约18千米。末端供热参数:压力1.0MPa,温度240℃,电厂接口热源参数:压力1.6MPa,温度340℃。拟建设一用一备双管线,其中全线按照双管线设计,工程建设实施一条管线,另一条管线除架空段暂不实施,其余过河、过堤段先行实施。单线额定供热能力100吨/小时,单线最大供热能力130吨/小时。
2.1.3合同估算价(人民币):14558万元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14558万元。其中:勘察设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330万元;施工部分(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14228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50日历天。注:其中设计 30 日历天;施工 120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4年 6 月 30 日,施工开工日期: 2024 年 7月 30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4 年 11月 30 日;
2.1.5 质量要求:合格
注:合同约定的规范标准、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1)勘察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按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文件和招标要求执行,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可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评审),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确保设计质量。
(2)采购质量标准:合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规范标准,合格率达到 100%。
(3)工程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达国家合格 标准,并按招标要求执行。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全部勘察、设计、施工、检验检测、调试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1、勘察,对工程所涉范围进行地形测绘,对地下管线不明地段进行必要的物探;对过河、过堤段进行必要的河勘。2、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热力管线工程工艺、结构、站房施工图设计,确保按期提交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成果。3、过程服务。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安评、洪评、稳评等工作。4、材料、设备采购及进场复试。5、组织施工并对工程质量负责。6、调试及试运、竣工验收、人员培训。7、质保期间跟随服务。即本招标项目所需全过程管理及服务,管网起点至终点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工程调试、竣工验收以及总承包项目建设管理、专项工作等在内的一切工作全部由投标人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3.1.1项、3.1.2项、3.1.3项、3.1.4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B2;
3.1.4 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或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B2 ,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B2;
注:以上资质要求若不能同时具备,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暖通空调)】证书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3、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3)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2 自 2023 年 6月 1 日(含)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 自 2023 年 6月 1 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 自 2024 年 3 月 1 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 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6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具体要求详见 3.6.1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组建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业绩要求:
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自 2019年 6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金额达到 4000 万元及以上的供热(或热力、或蒸汽)管道(或管网、或管线)工程业绩。
(2)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自 2019年 6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金额达到 4000 万元及以上的供热(或热力、或蒸汽)管道(或管网、或管线)工程业绩。
(3)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9年6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金额或工程造价4000万元(或以上)市政工程(供热(或热力、或蒸汽)管道(或管网、或管线))设计;
提供上述(1)或(2)业绩的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所提供的业绩材料须能满足本工程业绩金额要求,不能直接体现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验收时间为准。
提供上述第(3)项业绩的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所提供的业绩材料须能满足本工程业绩金额要求,不能直接体现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验收时间为准。
注:本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6。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 射阳县 (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期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代理人和总承包项目经理从 2024年3 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除总承包项目经理的其他项目部人员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目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手册中须附上述期限内的缴费清单,若证明或缴费清单中没有注明投标人为其缴费起止时间,或没有按照要求每人出具一份证明,评标委员会可能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注: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或带有二维码查询的缴费清单。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社保所需资料,但需人社等提供有关部门出县的该单位及相关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3.10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2.24.96.37 :9930/TPBidder/memberLogin 。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 年 06月 14 日 09 时 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评定分离,详见附件和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yancheng.gov.cn)以及射阳县人民政府网同步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射阳县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科
联系电话:0515-82396891
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11.其他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2.联系方式招 标 人:射阳金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健康一路与碧海路交叉口金港商务大厦五楼(迎宾大道东侧)
联 系 人:虞主任
联系电话:0515-6801681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晨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汇通汽贸城A8栋西二楼
联 系 人:吴雪峰
电 话:15250954064
附件:(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开评标)、评定分离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两阶段评标)、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审计分,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7 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定标方案、定标方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一般应当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
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得分
60%及以上) 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 7 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7 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资格评审(实行资格后审的)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 提供) |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 1 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 1 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 1 项规定 | ||
目经理、设计负责 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 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 1 项规定的 其他要求 | ||
设计文件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2. 1 | 设计文件合格性评审 | 合格分:21 分 |
2.2. 1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 设计文件合格且排名前 7 名 |
2.2.2 | 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带入 |
…… | …… |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 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 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 印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 ||
1.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 1 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第 1.3.2 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第 1.3.3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 章投标人须知第 3.3. 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 1 项规定; | ||
…… | ……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 2.2. 1.5 条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
2.3.2.1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 9分 | |
2.3.2.1 | 工程总承包报价 | 56分 | |
2.3.2.1 | 方案设计文件 | 35分 |
综合评估法:评分细则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 35 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 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 (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方案设计文件 (35 分) |
1. 设计说明( 4 分) | 1 、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 合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4、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 注:本项设计说明根据符合程度在 0~4分之间酌情打分 |
2.技术方案(17 分) | 1、总体布置: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阐述管线路由方案的合理性依据。(本项满分3分) 2、重要节点处理方案,根据总体布置,阐述重要节点的敷设方法和技术措施。(本项满分1分) 3、根据工程测绘、地勘、设计方案(管线设计及热补偿、特殊敷设设计、配套结构、电气专业设计、综合材料表)等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切合性打分;需提供重要路段及重要节点的航拍照片,照片不少于10张。(其中工程测绘满分1.5分,地勘满分1.5分,设计方案满分5分,本项满分8分) 4、设计依据的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等。(本项满分1分) 5、根据热网敷设条件及方式做全线主要设计难点分析。(本项满分4分) | ||
3.设计深度(5 分) | 1 、设计成果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测绘成果、勘测成果、设计成果各项内容的深度是否满足施工图要求。(本项满分3分) 2 、重要节点关键技术的设计深度,是否达施工图深度。(本项满分2分) | ||
4.节能专项设计与新技术应用(4分) | 1、是否有节能专项设计,从完整性和设计深度评分。(本项满分2分) 2、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本项满分2分) | ||
5.智能管网控制运行管理方案(3 分) | 从计量和运行管理角度阐述采用的智能管网方案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分析计量、运行管理难点,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本项满分3分) | ||
6.经济分析(2分) | 1、估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注:本项经济分析根据符合程度在 0~2分之间酌情打分 | ||
注: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 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
2 |
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
报价评审(工程 总承包范围内 的所有费用) (56分) | 注: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均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2.4 条明确的不可竞争部分费用,评标时直接引用,不因任何情形改变。 本评标办法中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的有效评标价。 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后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 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第二阶段评审入围投标单位 确定后,后续评审过程中因废标、投诉、质疑等造成入围数量不足的,不再替补。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进行算术 平均,该平均值下浮 3%-4.5%(具体由招标人在开标时从 3%、 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等于评标基准价 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1 分;每高于评标基准 价 1%扣 0.6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
总体概述(2 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设计管理方案(1 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
施工管理方案(2 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采购管理方案 (1 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
项目服务保障措施(2分) | 对质量保证体系、涉及进度保障体系、服务承诺等措施,要求保障措施合理可行,质量保证体系架构明晰、售后服务响应及时有效进行评分。 |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 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2、本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扣完为止。 | |||
4 | 不良记录 |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的进行扣分,每一起扣 0.5 分,最多扣2 分,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 |
1. 评审标准
1.1 初步评审标准
1.1.1 形式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2 详细评审标准
1.2.1 (如有)商务标主要由项目管理机构等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1.2.2 经济标主要由投标报价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1.2.3技术标主要由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组成,具体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1.2.4 各评审因素的具体分值由招标人参照综合评估法的评分细则制订。
2. 评标程序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提请评标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废标责任自负。
招标人在评标准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主动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在招标人审查意见表生成后,评标准备工作一旦结束,评标准备结果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废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1 第一阶段评审
2.1.1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评标前,招标人应当组织进行下列评标准备(清标)工作,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应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自动开展评标准备(清标)工作:
(一)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二)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第一阶段开标的投标文件部分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三)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招标人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评标准备(清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收到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后方可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要复核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
2.1.3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2.1.4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1.5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对招标人提供的评标准备(清标)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补正。
2. 1.6 评标委员会先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 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得分 60%及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 7 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7 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分及择优数量见本章前附表。
若第一阶段设计方案评审,招标文件明确入围单位数量末位出现得分并列时,应全部入围参加第二阶段评审。
2.1.7 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执行。
2.1.8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 四舍五入 。
2.2 第二阶段评审
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前,招标人应当组织进行下列评标准备(清标)工作,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应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自动开展评标准备(清标)工作:
(一)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二)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第二阶段开标的投标文件部分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招标人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对招标人提供的评标准备(清标)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补正。
评标准备(清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收到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后方可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要复核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评标委员会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进行评审。
2.2.1 初步评审
2.2.1.1 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2.2.1.2 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2.2.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 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 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
2.2.1.4 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 2.4 款的规定进行。
2.2.1.5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不见面开标项目不要提供原件);
(4)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6)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
(10)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投标人以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2)投标文件的报价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1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6)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17)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18)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20)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1)设计方案(或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22)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辩认的。
(23)未按格式要求提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针对本工程签字盖章的诚信投标承诺书》、《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承诺函》的。
(2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未按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编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5)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非有效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照),或者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钢印除外);
(26)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含被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记录为IP、MAC地址一致的);
(2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或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
(28)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29)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
(3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
(31)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存在两处以上一致性错误的;
(3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
(3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5)代理人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未按照本招标文件约定的要求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2.2.2 详细评审
2.2.2.1评标委员会对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4.2款规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2.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2.3. 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2.3.4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 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4 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2.4.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2款规定,推荐相应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2.4.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2.4.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明确记录中标候 选人的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并对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提供技术咨询建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依法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2.4.4采用两阶段评审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后,除中标候选人因评委计分错误、本身投标资料造假、或存在其他应被取消中标资格因素外,针对其他投标企业的质疑、投诉不影响中标候选人结果。
2.5 确定中标人
2.5.1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主组建。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人数为 7 人以上单数,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定标委员会应当推荐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进行定标。
2.5.2 定标标准: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的,招标人在评标的评审因素基础上,根据项目类型特点和实际需要结合企业实力、企业信誉 、 团队管理水平等直接关系到中标后能否良好履约的因素确定非打分制的定标标准,定标标准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 招标人要加强对中标候选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安全生产记录情况核查,对于没有特殊技术要求的评定分离项目,同等条件下优选安全生产状况良好、信用良好的企业。
2.5.3 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集体议事法。集体议事法是指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2.5.4 集体议事法定标标准(定标因素)
集体议事法定标标准(定标因素)
(一)报价因素
(二)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
由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评标委员会报告综合考虑中标候选人的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对各中标候选人综合考评。
(三)设计方案。对各中标候选人的方案设计文件(适用于可行性研究完成之后的工程总承包招标)、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是否符合项目实际需要进行评判。
(四)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对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取得建设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级别,项目机构成员专业配置齐全程度及合理性进行评判。
(五)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系统不良记录情况。
(六)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定标当天查询到的投标人近两年内失信行为记录情况进行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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