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营口市永安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勘测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营口市永安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勘测设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882-01125
项目名称:辽宁省营口市永安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勘测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81,250.00
最高限价(%):3.05
采购需求: 查看
防洪标准由现状 3-5年一遇提高到10年一遇;治理河长6.5km,新建护岸12.00km。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后续设计服务完成(合同生效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初步设计通过审查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者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并且(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水利行业乙级(设计行业资质)或者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乙级(设计专业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行业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8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2月04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1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石桥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大石桥源源水务二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响应文件同时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电子邮件方式递交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已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LNMWGLGS@163.com),电子邮件中须注明项目名称、包组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时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通过资格性与符合性的供应商自行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二次报价。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大石桥市水利事务中心
地 址: 大石桥市哈大路中段
联系方式: 0417-5833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铭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民市辽河大街163-1号16-18轴
联系方式: 024-31328336
邮箱地址: LNMWGLGS@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长白岛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铭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013878000525006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国庆
电 话: 15640473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