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 潜山市黄铺镇寿光模式智慧农业蔬菜产业示范园二期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EPCO) ;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中共潜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
1.3立项文件名称及编号: 中共潜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潜山市2024年度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 金项目计划批复的通知、潜农工组[2023]29号 ;
1.4招标人: 潜山市黄铺镇人民政府 ;
1.5项目业主: 潜山市黄铺镇人民政府 ;
1.6资金来源: 财政 ;
1.7项目出资比例: 100% ;
1.8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1.9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潜山市黄铺镇寿光模式智慧农业蔬菜产业示范园二期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EPCO) ; 2.2招标项目编号: H3GC24A01G045 ;
及道路、沟渠等附属配套设施 ;
告、设计类专家评审费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施工图审查费用)为固定值15万元 ;
收等手续;同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
(2)设计部分:潜山市黄铺镇寿光模式智慧农业蔬菜产业示范园二期的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用于保 障施工质量安全的深基坑等各专项设计以及后期不可预见工程或二次深化优化部分的设计,测绘、图纸审查以及各专项设计的 评审论证、后续服务、与本项目配套的所有附属工程以及后期不可预见工程的设计,设计主持、管理、指导、审查;设计与施 工的协调;设计成果报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报批报建等工作,并承担设计责任;施工期间提供变更设计等后续服务,同时包 含水土保持、防洪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能评估、文物调查等所有支撑性报告的编制及评审。
(3)采购部分:潜山市黄铺镇寿光模式智慧农业蔬菜产业示范园二期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
(4)施工部分:潜山市黄铺镇寿光模式智慧农业蔬菜产业示范园二期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处理、基坑开挖和围护、 土建、安装、管线、机电设备、附属工程等所有工程] 、第三方试验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检测及购备件检测、复试,地基基 础、主体结构及实体检测,各项功能性检测和试验,施工监测以及主管部门为验收要求进行的各项检测等所有试验检测)、安 全文明施工费、扬尘治理费用、实名制管理、关键岗位考勤费用以及工程施工涉及到的所有管线改造、杆线迁移等所有费用、 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等。
(5)竣工验收:须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需以承包人名义办理的各项工程竣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协助招标人 办理各项需以招标人名义办理的相关手续;按规定提交全部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
(6)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负责整个工程的施工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
(7)项目运营。工作范围包括整个项目的筹建配合、运营、技术服务、经营管理、项目全托管运营等工作。中标单位持 续投资,应在建设周期120日历天内,确保投资不低于捌佰万元整(8000000.00元),具体详见运营任务书及框架性运营合 同 ;
检测等所有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扬尘治理费用;实名制管理;关键岗位考勤费用以及工程施工涉及到的所有管线改造;
杆线迁移等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发生的所有费用;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费;运营费;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工 程量清单编制费、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等所有费用]
测绘设计费(含所有支撑性报告、设计类专家评审费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施工图审查费用)为固定值,直接计入合同 价款,不单独报价。
2.11项目类别: 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EPCO) ; 2.12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依法设立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下列(1)、(2)、(3)项资质要求:
• 1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 2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
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 质,或施工综合资质 ] ;
• 3 )运营单位要求: 具备相应的运营能力 。
若投标人不能具备以上( 1 )、( 2 )、( 3 )项资质的,可组建联合体投标,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应 满足下列要求: ① 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三家(含联合体牵头人); ②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 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③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④ 牵头人为运营 单位。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 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二级(或以上)注册结 构工程师资格 ;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取得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5)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但本项目中标通知书 发放后15个工作日内,能够从其他项目撤出并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均须满足信誉要求。
3.7 财务要求:无。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须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在安徽 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 费用 。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招标文件,且投标保证金须从 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提交,但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办理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相关手续。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 。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以下电话 :
①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如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请拨打服务电 话:010-86483801转5-2(工作日)。
② CA 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客服400-880-4959(工作日)。
③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服务电话:400-998-0000(8:00-21:00)。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办理安徽省公 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相关手续。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5 月 08 日 10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 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7.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出。
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潜山政府网、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公共资源 交易监管网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9.1招标人:潜山市黄铺镇人民政府
地 址:潜山市黄铺镇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方式:18955669189 9.2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泰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潜山市开发区八一大道与三合路交叉口1栋1号 联系人:华文琦
联系方式:18365199277
电 话:0556-8921479
10. 其他说明
10.1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业绩所在地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10.2本招标文件中货币币种均为人民币。
10.3本项目投标人可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和在线回复询标,开标时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不接受现场解密,实行远 程解密和在线询标。
10.4本项目开评标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标活动在线完成。开标时投标人不得到达开标现场,不接受现场解密,实行远程 解密和在线询标。各投标人认真学习《安庆新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v1.0》,务必掌握远程解密方法和在线回复询标方法。
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 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9980000,24小时服务QQ:4008503300。
10.5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驻安庆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窗口办理,联系电话0556-5991201。
10.6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内容均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放,投标人需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 易系统登录后查看,请务必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 承担。
10.7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其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10.8中标人属外省、市企业的,在合同签订前须到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信息登记手续。 11.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提交即可)
开户行名称:安徽潜山农村商业银行城关支行
账户名称: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20010306662166600000017000079
开户行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山支行
账户名称: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225009320951000002001385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潜山支行
账户名称: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84255446960
12. 特别提示
12.1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挂证 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的通知》(建办市〔 2018 〕 57 号)、《安徽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挂证 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 治工作实施方案》(建市〔 2019 〕 2 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所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存在 挂证 现象。
12.2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 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净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对在交易过 程中如发现有涉嫌围标、串标、恶意竞标的违法违规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将线索移送市扫黑办。
12.3 本项目投标人通过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得到达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现场参与开标活动。
12.4 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 内容、有可能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网上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询标,要求投标人 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12.5 网上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投标文件格式与本招标文件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不一致时,以本招标文件 第 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为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12.6 因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为费率报价(例如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填 写为小写 93 ,大写百分之玖拾叁,即投标报价理解为工程施工最高投标限价的 93% ,本数字仅为示例,非强制要 求),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费;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备案费用 (含施工中发生的水、电、垃圾处理、环保费用、临时设施费用、材料二次搬运费用、二次运输费用等所有费用); 第三方试验检测费(直接计入合同价款中,清单中不再单独列出,包括但不限于检测及购备件检测、复试,地基基 础、主体结构及实体检测,各项功能性检测和试验费用,施工监测费用以及主管部门为验收要求进行的各项检测等所 有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扬尘治理费用;实名制管理;关键岗位考勤费用以及工程施工涉及到的所有管线改造; 杆线迁移等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发生的所有费用;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费;运营费;税金;招标代理服 务费、工程量清单编制费、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等所有费用。
12.7 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 EPCO )合同方式,测绘费、设计费(含所有支撑性报告、设计 类专家评审费用、施工图审查费用及会务费)作为固定值直接计入合同价款中 [ 即工程费用约 1185 万元 * 中标费率 + 测绘 设计费(含所有支撑性报告、设计类专家评审费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施工图审查费用)为固定值 15 万元 ] ,清单中 不再单独列出。上述固定值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本项目的测绘费、设计费;投标人在报价时 应考虑此因素。
12.8 中标人自主经营(经营期限 20 年),经营期间投资费用由中标人自理。运营期满后资产无偿移交给甲方。
潜山市黄铺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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