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城镇污水处理项目(一期)毛塘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总承包( EPC) 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 2021年1月4日17:00)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 澄清与答 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一、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
问题 1 : 预付款 , 本工程无预付款 。 设备购置费概算金额为 8176.11万元,占评审控制价13698.7万元的59%,总承包资金压力较大,应考虑20%的预付款 。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 2: 工程进度款 , 工程进度款可按实际进度的 5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可支付工程合同造价的50%;竣工验收满一年,且投评中心出具结算评审报告后,再支付30%,即付至80%,待投评出具评审报告满一年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 过程中付款比例50%对于总承包商垫付资金压力较大,建议过程调整为80%,且投评中心出具结算评审报告后即付至97%。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 3、主材的调整: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等调整导致的价格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如下:施工过程中(无论工期及工程量是否变化),材料(仅限于钢筋、水泥、砂、碎砾石、沥青、商品砼六大主材)的调整按合同约定的施工工期计算,各主材(按基期价格相应的造价刊物)平均价涨跌超过10%以上方可调整,其中(涨)跌5%以内(含5%)由总承包人承担,超过5%部分,由总承包人负担10%,发包人负担90%,材料价差进入结算(不优惠);建议材料调差按湖南省湘建价2018(129)文执行 。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 4、工期延误:因非承包人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但不增加相关费用。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项目总工期每逾期一天,承包人按10000元/天的标准承担违约责任,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工程合同价的2%; 因非承包人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产生的费用按实计取;因承包人原因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改为工程合同价的1%。
答: 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 5、投标报价的方式: 投标报价建议按下浮率进行报价,因图纸未形成,无法编制详细的工程量清单。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 6、招标公告中2.2.2设计资质要求为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专业资质,但是第三章设计商务文件评审计分表中又是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两者前后矛盾、不一致。
答: 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 7、第三章设计商务文件评审计分表,备注中类似设计业绩要求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和初步设计批复,而本次是工程总承包招标,设计任务是污水厂的施工图设计,理应需要施工图的设计业绩,而评分表中只要求初步设计的业绩显然和本次招标的要求不符。
答: 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
问题 8、获奖笼统为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协会颁布的奖项,没做梯次区分,是否合理。 国家级、省级奖项加分值相同,国家级、省级加分值应有区别。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 9、招标文件P254页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编制要求中,施工总进度计划网络图、横道图图纸内的字体格式及大小相关要求未做说明,是否同CAD图纸字体字号不做相关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
问题 10、为了统一及方便总进度计划的编制,可否暂定一个具体的工程起始开工日期?
问题 11、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暗标)是否需要编制目录?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 12 : 招标文件写明: 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7.3注:(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所有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地方除有特别要求外,均由联合体的牵头人完成签字或盖章(除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标承诺书由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分别签字或盖章外);2、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部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请问:上述两条要求对于采用联合体投标,关于成员方是否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要求相互矛盾,以哪个为准?
答: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函部分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备注 修改为: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 均需 提供。 。
问题 13 : 招标文件设计商务文件评审计分表中: 项目各专业负责人专业配备(包括给排水、结构、建筑、电气、环保、岩土、绿化、造价专业)齐全,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每个计0.5分;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注册资格证书,每个计0.5分;本项最多计8分;请问:绿化专业主要侧重林业绿化,风景园林专业侧重于市政绿化,本项目为污水厂项目,属于市政项目,本项目负责人的职称是否可为风景园林专业?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 14 : 招标文件设计商务文件评审计分表中 设计团队、投标人信誉对奖项及企业荣誉的加分要求为:考核期限的1080 天,以证书颁发时间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而本年度获奖项目及本年度所获荣誉的评选为下一年度公布,因此奖项的考核期限的1080天设置不合理,建议将奖项及荣誉考核期限更改近三年度(2017年度-2019年度)。
答: 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 15 : 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中第 5.1.4条设计不可调整的内容第(17)污泥脱水间,3层,建筑面积≮1500㎡,建筑高度为15.3m与所附资料毛塘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初步设计设计说明及图纸中的描述污泥脱水间建筑为地上2层相矛盾,请问污泥脱水机房层数是否以初步设计说明及设计图纸(2层)为准?
答:以初步设计说明及设计图纸为准,即污泥脱水间层数为 2层。
问题 16 : 招标文件写明: 1、招标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中第5.1.4条设计不可调整的内容(16)生产辅助用房,3层,建筑面积≮1700㎡,建筑高度为19.5m;
2、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部分设计部分中 优化设计:在现有建设单位提供的初步设计基础上结合对项目的理解程度优化施工图设计;投标人能否在满足招标文件中工艺需要,总建筑面积指标的前提下,能否调整优化生产辅助用房的位置和高度?或将生产辅助用房中各系统进行拆分布置?
答:不能调整。
问题 17: 招标文件中,设定了获得给排水领域工程研究中心仅设定省级、市级加分,应加设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且应与省级、市级区别加分。
答:设计商务文件评审计分表中 投标人信誉 2、修改为:投标人(考核期限1080天,以证书颁发时间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获得省级及以上给排水领域工程研究中心的,每个计5分;获得市级给排水领域工程研究中心的每个计3分;最多计2项,本项最多计10分。
问题 18: 设计商务部分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加分要求能体现出水水质标准为《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3/T 1546-2018)的一级标准或《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总氮≤10mg/L)准Ⅳ类水体标准,该加分项设置针对性太强,应取消体现水质标准的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 19: 投标人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的计 5分,根据国家颁布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资质不含市政管网、泵站以及厂内办公楼等公共建筑物。该资质设定在本项目内容不合理,提高了加分门槛,应取消该资质加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 20: 本项目 2020年12月31日挂网,2021年1月4日提出疑问截止。问题:按招标管理办法规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时间在投标截止14日前,即2020年1月17日前。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 21: 本项目 2020年12月31日挂网,2021年2月2日开标,且本项目要求施工图投标。 问题:按《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政府投资的大型建设工程以及工艺复杂的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40日。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
问题 22: 本项目设计商务评审计分表,约定 工程研究中心、科学技术奖为加分项。 问题: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评标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文件中均未认定此两个奖项可以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加分项。且这两个加分项,湖南省内设计单位只有唯一单位获此奖项,是否存在特殊照顾情况。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
二、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 本项目设计业绩证明资料(包括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和评审计分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 修改为: 设计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和施工图审查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只作为项目规模或相关技术指标的证明文件),且能体现设计出水水质标准为《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 1546-2018)的一级标准或《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总氮≦10mg/L)准Ⅳ类水体标准】,设计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 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 155页 (2)技术文件
投标文件要求 修改为:
技术文件要求
(1) 所有技术文件、资料、图样都应字迹清楚,内容完整。
(2) 承包人必须按规定要求提供投标货物的详细而完整的技术资料。
(3)承包人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资料、图样都须使用中文,字迹清楚,内容完整,采用ISO标准和/或其他先进国际标准规定的通用图形和符号。
(4)承包人应提供完整的货物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验收的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发包人有义务保护承包人的知识产权,对提供的以上技术文件资料负责保密。
(5)承包人应提供完整的各产品主要技术响应文件,其中包括产品的主要性能、技术参数、适用范围以及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差异偏离等。
3、 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 及格式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第 5.1.4条 设计不可调整的内容 第( 17) 条 修改为: 污泥脱水间, 2 层,建筑面积 ≮1500㎡,建筑高度为15.3m 。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涉及上述内容 均 做相应修改,其他内容及要求不变。 本项目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 缴 纳截止时间不变。
招 标 人: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长沙县农村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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