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高铁北站 TOD 项目交通枢纽二次精装修工程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绍兴高铁北站TOD项目交通枢纽二次精装修工程设计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绍兴市镜湖新区规划建设部 (项目审批、核准或 备案机关名称)以 2401-330654-99-01-874104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镜湖科技城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 资金 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绍兴市镜湖科技城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其中:二次精装修范围主要为室内部分,包括进站大厅(Q5大雨棚)、出站通廊、综合换乘厅、上落客区、地下环隧、地下场站(含出租 车蓄车区、社会车及网约车场站),枢纽管理用房、设备用房、商业用房、配套设施用房等功能用房。
导向标识主要满足枢纽片区人车导引和提示、警示需求,范围包括上述二次精装修的范围和室外部分(含二层连廊系统)、杭绍台高铁旅 客出站连廊,以及与高铁、地铁、高铁线下停车场、城市道路、广场公园、河道、开发物业等的衔接。
二次精装修(含室内导向标识)范围总建筑面积约14.7万平方米,室外导向标识范围总面积约20.4万平方米,以及交通枢纽相关市政道路 和杭绍台高铁旅客出站连廊。工程总建安投资估算约2.97亿元。
2.3招标控制价: 设计费约为 1200 万元 。 2.4招标范围与内容:
1、招标范围:
(1)地下一层,约5.08万平方米,主要包括地下环隧,出租车、社会车、网约车落客区,出租车上客区及蓄车区、综合换乘大厅、北侧出 租车通道、侯梯厅、配套用房等。
(2)地下二层,约3.08万平方米,主要包括枢纽停车库、网约车专用上客区、综合换乘大厅、侯梯厅、配套用房等。 (3)地下三层,约2.63万平方米,主要包括枢纽停车库、网约车专用上客区、综合换乘大厅、侯梯厅、配套用房等。
(4)地上一层,约3.43万平方米,主要包括进站大厅(Q5)、 综合换乘大厅(Q1) 、公交用房(Q1)、枢纽办公用房(Q1)、综合指挥运 行中心(Q1)、长途站房(Q3内)、侯梯厅、配套用房等。
(5)地上二层,约0.49万平方米,主要包括综合换乘大厅(Q1) 、出站通廊、公交用房(Q1)、枢纽办公用房(Q1)、长途换乘厅及其连 廊、侯梯厅、配套用房等。
(6)其他:还建铁路部门宿舍用房。
(7)上述范围之外,与交通枢纽指挥运行相关的其他部分。 (8)附招标范围平面示意图。
2、招标内容:
主要分为二次精装修、导向标识和视觉识别专项研究(眼动追踪技术)三部分:
二次精装修:包括二次精装修、装饰、准软装(包括活动家具布置、式样、材质、色彩,窗帘及涉及装修范围运行需要的功能性设备如检 票闸机的布置、选型、专项设计和采购对接,不包括工艺饰品、艺术品等艺术展陈设计。设计单位需配合做好上述准软装材料、家具、设备等 的采购招标工作)、灯光、广播、风亭装饰,涉及的二次结构的改造,与电气、暖通、空调、给排水、消防、弱电等机电设备系统的衔接;
导向标识:包括引导、指示、警示车行系统和人行系统的标识、标牌、标志、标线等设置(包括电子类牌)并与二次精装修、指挥系统等 专项的衔接;
视觉识别专项研究(眼动追踪技术):通过建立虚拟现实场景,进行眼动追踪实验,这项研究旨在追踪人们在虚拟空间环境乘车过程时的 认知思维,空间感知和行为活动,对设计方案进行相关路径决策,识别判断环境导向信息的准确科学性,提升二次精装修和导向标识的建设质 量。
有关建设要加强与高铁、地铁、高铁线下停车场、城市市政道路、通航河道等的衔接与配合。消防系统和主体结构原则上不能改动。
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包括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招标技术配合、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内容,并需书面承诺有关设 计参数不具有排他性、唯一性。
4、设计配合服务:
包括各阶段设计调整修改和完善;配合招标人组织实施与各阶段设计相关的审查、论证等;配合招标人完成报批报建服务;施工期间现场 配合服务,提供设计协调配合、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设计变更、参加竣工验收,配合工程结算和审计等;配合招标人 编制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开展本项目其他招标前期工作,为招标人提供咨询意见等。
本项目一经中标,由中标单位设计,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本次设计费报价中(包括:设计费、测绘测量费、图纸打印 费、设计人员旅差费、住宿费、交通费、评审费等)。
2.5工程类别: 工程设计 。
2.6计划工期: 设计总周期为90日历天,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算。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后30天内深化方案设计;设计方案确定后 2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包括工程经济分析、工程概算)并通过评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35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具体根据甲方要求和工 程进度提交。不包括招标人对方案、施工图交流、审查、评审的时间。(根据任务实际情况招标人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2.7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GB/T 51402-2021《城市客运 交通枢纽设计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
2.8标段划分: / 。
2.9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 期限包含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 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则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由 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需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电子证书应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 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承担过单个设计合同内项目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业绩或单个设计合同内项目建筑 面积7.5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须含装修装饰设计)业绩。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如下业绩证明材料
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允许非完整合同复印件,但须包含封面、签署页、项目性质规模,如合同中未 体现所要求业绩特征的,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注:【公共建筑以《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中的定义为准(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 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 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不含商住楼、仓储物流】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需完成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统一市场主体库注册登记。 3.3.2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 3.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 . 招标文件获取
5.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00000 元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 2024 年 3 月 5 日 9:30 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②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担保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oa.ggb.sx.gov.cn/TPBidder-ztk)中自主选择 办理。电子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函手续。
6. 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 全部入围 。 6.2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 6.3中标方式: 详见评标办法、定标办法 。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4 年 3 月 5 日 9:30 时,地点为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的开标室 。
6.5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 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绍兴市镜湖科技城开发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5号 地 址: 杭州市上城区富春路308号
联系人: 张轶强 联 系 人: 周俊其
电 话: 0575-89185726 电 话: 15382363926
2024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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