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
1.4 招标人: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1.5 项目业主: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1.6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FBZ00391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FBZ00391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169534㎡(约254.03亩),总建筑面积15971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3318㎡,地下建筑面积26400㎡。本项目为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2.7 项目投资估算:165669.27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约960天(从项目中标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具体时间视项目建设情况)。其中:中标结果确定之日起20天内签订设计合同,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3个日历日内完成约谈及投标方案整合汇报工作;自接到招标人的设计要求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总体方案修改工作(不含考察时间),待招标人确认后,按报规要求10个日历日完成设计方案文本编制工作,具备报规条件。
方案通过规划部门(规委会)审查后,40个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同步开展绿建、环评等专项设计工作。
初步设计及概算经发改委审查通过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包括完成基坑、室外工程施工图)并同步交付施工图阶段的BIM成果和三维校核及碰撞检测。
景观方案和各专项设计的方案,中标人接到设计任务后7个日历日完成方案初稿;在招标人明确方案修改内容后,3个日历日内完成方案修改,具备报批条件;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提交审图单位后,需在15个日历日内配合完成图审工作,并同步编制工程量清单。
施工图取得审查合格证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消防审查。
备注:①原则上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每轮调整不超过3个日历日;②BIM模型包括单体工程,具体以招标人要求部位为准;③具体各阶段设计周期以招标人要求为准。在设计过程中,对于甲方提出的合理修改意见,设计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达到要求修改深度;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169534㎡(约254.03亩),总建筑面积159718㎡,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3318㎡,地下建筑面积26400㎡。设计内容包含规划建筑方案、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全阶段设计以及与项目相关的所有设计、咨询工作。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2051.99万元
2.13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1)和(2)条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设计资质要求之一: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②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满足下列勘察资质要求之一: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项目工程设计业绩。
注:(1)公共建筑系指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
(2)联合体投标的,业绩须由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成员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联合体成员中负责工程设计的成员方须符合上述3.1.1第(1)条、3.1.2条要求;联合体成员中负责工程勘察的成员方须符合上述3.1.1第(2)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3条中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的人员。
(4)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3.1.6条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3月01日00:00至2024年03月29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 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如参与投标, 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3831;66223267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2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评审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9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4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301号、合肥市政务区天鹅湖路558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陶工
电 话:0551-62863471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601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31;66223267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49460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75253452486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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