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临武县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项目投资、设计施工总承包( F+EPC )招标,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临武
县发展和改革局 ,备案批文名称及编号以 临发改审【 2023 】 14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临武县恒
源实业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临武县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项目的投资、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等,项目投资额为 13908 万
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为 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
1.2 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概况
1.2 . 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临武县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项目投资、设计施工总承包( F+EPC )
招标;
1.2.2 建设地点:郴州市临武县武水镇起皮洞武水河左岸;
1.2.3 项目投资额:总投资为 13908 万元。
1.2.4 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 项目建设主要是为临武县城区的生产、生活污水及区内居民生活污水提供污水处理服务。临武县
城市污水处理厂现有处理规模 2.0x104m3/d ,本项目扩建处理规模为 2.0x104m3/d ,采用 HPB 工艺 ( 高浓度复合粉末载体生物流
化床 ) ,扩建后使处理总规模达 4.0x104m3/d 。本项目包括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的生产设施、辅助生产配套设施、生产管理与
生活设施。
1.3 工期要求如下:
1.3.1 投资期限:在签订合同后 30 天内完成投融资目标;
1.3.2 设计工期: 30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及后续施工阶段设计服务;
1.3.3 施工工期: 360 天;
1.4 招标范围: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进行全过程承包,对承包工程的投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质量、安
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1.5 质量要求:
1.5.1 投融资目标:投标人负责筹集资金,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1.5.2 设计质量:设计文件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达到出厂检验合格、检验检测合格、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1.5.4 施工质量: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国家、建筑行业、地方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工
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6 保修要求:按照国务院令第 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1.7 招标控制价: 7678.53 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 7601.53 万元,设计费 77 万元。
2. 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2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工程施工资质和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投资能力,具有相应的项目
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 1 )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
效期;
( 2 )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或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
以上资质
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或
或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或
或 市政工程一级注册
市政工程一级注册
建造师
建造师 或
或 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
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
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
市政工程 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或
或 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7 本次招标接受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8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9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要求
不要求
□ 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
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10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 不得参加投标
□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
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 CAD 版本。
2.11 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 / 。
。
3. 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参照湘建监督 [2021]36 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
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4 年 2 月 4 日起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
址: http:www.czggzy.netTPBidder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
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
.
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
址: http:www.czggzy.netTPBidder )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同时在郴州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 3 楼 8 开标室设置开标会场)。请投标人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
址: http:www.czggzy.netTPBidder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
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
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网址: bidding.fgw.hunan.gov.cn ) 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
址: http://czggzy.czs.gov.cn )同时发布。
8. 行政监督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0735-6328665 )、临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735-6338015 )。
9. 其它
其它
9
.
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
址: http:www.czggzy.netTPBidder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
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因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移动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
话: 4009980000 、 18670382910 ,介质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办理地址: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咨询电
话: 4006682666 、 18175580110 ;
9.2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
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9.3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快捷入口 不见面大厅
( http://www.czggzy.net/BidOpening ) 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 72000 元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
9.5 本项目投标保证采用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的方式交纳。
10.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武县恒源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临武县武水镇平阳路与安民路交汇处舜发投资集团办公楼 4 楼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735-626689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厚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燕泉广场冯家小区综合楼 5 楼 ;
联系人:刘先生 赵先生 何女士;
电 话: 0735-21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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