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吴区交通设施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2024-01-13
招标公告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新吴区交通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标段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新吴区交通设施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新吴区交通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新行审许[2023]21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无锡市建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境内 |
工程规模:新吴区长江路、高浪路、金城路等 15 条重点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安全品质提升,涉及里程约 168 公里,主要内容包含:增设路口机非及右转弯隔离护栏、中分带绿化二次过街设施、标志标牌标线出新等;二是新吴区长江路、吴都路、锡兴路、雪梅路等 15 条主干路上重要节点及区内主要交通隐患节点的智能交通设施提升主要内容包含: 新吴区内 51 个灯控路口交通信号控制联网联控改造,打造长江路(宏源路-新光路,共 2.5 公里)为全区首条质控大道,建设区界、硕放物流园、区政府周边等重要区域的电警卡口设施,增设长江路、吴都路等 15 条主于道上重要节点路口的流量采集设施、完善主要交通隐患节点上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黄牌车右转不停车让行、智能人行警示柱等智能交通设施;同时对位于新吴区天山路 18-1 号的区交警大队指挥室改建成智能交通管控中心,主要包含:大队指挥室和机房设备改造升级、大队指挥室相关装饰设计、建设交通超图、交巡指挥实战系统、交通隐患 e路清等信息化支撑系统和业务应用系统。 |
工期:35 日历天 |
合同估算价:120.0 万元 |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测量、物探、方案设计(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交竣工验收以及后续服务等其他相关服务。后续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投标人必须配合业主做好相关报建及验收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投标人需配合建安工程招标工作。 |
标段划分:1 |
质量标准: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确保设计成果通过相关审查,合格标准。 |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资质条件: |
(1) |
(2)A.投标人须具有的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同时具有以下a、b项资质:a)[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b)[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B.投标人须具有的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
财务要求:2020 至2022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
业绩要求: |
信誉要求: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1) |
(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机电或交通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项目负责人的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所注明专业为准,若职称证书不显示专业,则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或经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所注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3年10月-2023年12月的连续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10月-2023年12月连续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
3.2本次招标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主体单位由[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单位担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3)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保证金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5)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主体单位拟派;(6)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方式: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如有疑问,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12日 16:30 时至2024年01月17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100 元,售后不退。 |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02日 9时30 分,地点为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V7.0系统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评标方法 |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无锡市建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无锡市新吴区天山路18号 | 地址: | 无锡市梁溪区石皮巷2号 | 邮编: | 214000 | 邮编: | 214000 | 联系人: | 陆工 | 联系人: | 顾静霞 | 电话: | 0510-80595148 | 电话: | 15961877666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2783304052@qq.com | 网址: |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账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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