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江苏公司高淳桠溪126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施工监理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2-1-304-01 )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桠溪街道
1. 招标条件
华能江苏公司高淳桠溪126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华能南京高淳新能源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苏省高淳桠溪街道。
2.2 规模:高淳桠溪126兆瓦渔光互补发电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150MWp,光伏场区就地升压至35kV,汇流后送至升压站35kV母线,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配套建设12.6/25.2MWh储能。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本工程接入系统审查意见为准。
2.3 建设工期:本工程拟定 建设工期13个月 ,具体开工时间以实际为准 (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监理服务期: 本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拟定建设工期13个月,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所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具体以合同执行情况为准。
2.5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设备制造商图纸资料,以及国内有关电力建设的标准要求,工程经最终质量验收,评定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合格率100%。
2.6 招标范围 :本工程 包括高淳桠溪126兆瓦渔光互补发电项目(含配套储能工程)全部 工程 ,包含但不限于,从初步设计具备审查条件、施工准备开始到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监理和调试监理。对工程承包人的施工质量、进度、施工安全、造价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定期对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配合达标投产及创优、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2.7本项目合同生效条件
1.本项目为预招标。招标合同在甲方(招标人)取得同意项目投资建设的投资决策意见,甲(招标人)乙(中标人)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由于甲方或政策调整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签订或项目最终不能实施,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且从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起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包括经济、时间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专业乙级监理资质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监理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及能证明合同范围信息的页面)。
3.2.3人员要求:拟派遣的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至少有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总监的名字或执业印章),社保由投标人缴纳6个月及以上,提供证明文件。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3年12月30日9:00起至2024年1月5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00-010-1086转人工 。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22日15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http://ec.chng.com.cn )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月22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本节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 4000809508 。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 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能南京高淳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经济开发区江乘大道8号
联 系 人:郑雪
电 话:13813816052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程先生
电 话:400-010-1086转人工平台客服;
400-010-1086转8701(项目经理)限于法定工作日:8:30-17:00
电子邮件: long_cheng@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东平县稀有石材产业园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