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装备园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滦州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滦审批字【2021】15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该项目位于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装备制造产业园。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园区管线工程、依附管线的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管线工程包括园区内7条道路供水设施、排水设施、供电等设施,依附管线的道路建设长度为5872.7米,赤曹公路(园区段)两侧防护工程,防护工程长度3630米。防护面积为67228平方米。2.1.2计划工期:17 个月,其中勘察周期1个月,设计工期1个月,施工工期15个月。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2 年 8 月,计划竣工日期 2023 年 12月 ,实际工期以合同要求为准。2.1.3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本项目详细勘察(含物勘)、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并配合甲方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手续、施工许可手续及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勘察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类设计甲级资质。(3)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至少具备一项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勘察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独立投标时,应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提供“勘察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须同时提供“勘察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勘察资质的单位提供)+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提供)+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提供)”。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项目是指: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总投资额或施工费不小于人民币1.5亿元的相关业绩,其中设计、施工相关业绩为市政道路相关工程或市政管网工程业绩,勘察相关业绩为勘察类(岩土工程)业绩。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应取得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壹级)、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2)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或岩土工程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4)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拟派驻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均不得为同一人。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是指: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总投资额或施工费不小于人民币1.5亿元的市政道路相关工程或市政管网工程业绩。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zfcxjst.hebei.gov.cn/)严重失信名单。(5)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7-28 09:00 至 2022-08-03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已在“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河北省CA 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CA(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8-22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明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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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滦州市滦河西道151号 | 地址: |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景泰天景美地综合楼01单元1509号-1 |
邮编: | / | 邮编: | 063000 |
联系人: | 赵婧 | 联系人: | 申旭 湛永利 |
电话: | 0315-7193033 | 电话: | 0315-5903860 13315518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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