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407-441624-20-01-614728 | ||
投资项目名称 |
和平县大坝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和平县大坝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和平县大坝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河源市和平县大坝镇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①修建兴隆坝桥至水背村防洪设施约3000米及完善周边的配套(含河堤路、防洪坝等)。②开展镇域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疏通镇域村居内的雨污分流管道约4.5公里、生活污水管道约5.2公里;增设生活垃圾集中放置点约55个及200个垃圾桶,对镇域内的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化、规范化管理;完善镇域内的照明、通讯设施。③完善镇域内的基础设施,规设约80个停车位及配套新能源充电桩、便民设施等。 | ||
招标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整体设计效果把控等阶段的内容,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限额设计。 | ||
工期(交货期) |
(1)总工期 55 个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阶段:签订合同后 25 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 (2)施工图设计阶段 30 个日历天:初步设计审批后按国家及地方发行的有关技术规定标准,设计规范(标准)及业主要求提交招标设计成果和施工图设计成果,按双方共同商定的施工图供图计划要求,提供施工图纸及相关服务工作。 (3)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 ||
最高投标限价 | 1365000.00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资质或同时具备②和③资质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证书或市政专业类工程师以上(含中级)职称或水利工程专业类工程师以上(含中级)职称。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主办方的正式职工。需提供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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