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海珠科技大楼首层办改商升级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服务(招标编号:0692-2420Z4026815)已获得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海珠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海珠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面向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海珠科技大楼首层办改商升级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服务
2.2 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2429号
2.3 建设内容和项目规模:科技大楼首层办改商升级改造工作主要:一、首层公共区域(不含大堂)天花、墙面的拆除;二、首层公共区域(不含大堂)天花、墙面的装修;三、消防改造,包括消防控制系统、消防末端设备的更换,中庭消防卷帘的增加;四、电梯升级改造等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3,724,413.94元。其中: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296,913.94 元、工程建安费招标控制价为3,427,500.00元。
2.5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施工工期)。
2.6 招标范围:
1、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设计及施工部分承包范围如下:
(1)设计部分
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配合送审并通过审查、施工图预算编制配合服务、施工图审查配合服务、设计变更、竣工图编制等工作,以及设计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等工作。
(2)施工部分
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发包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具体如下:
2.1施工内容包括: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施工图预算编制、包工、包料、包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包括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安全文明措施、交通疏解、外水外电配套建设施工、调试、完工验收、结算、保修、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等。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
项目在施工阶段,因工程实施环境变化等任何因素引起的设计及施工调整、设计和施工最终造价不得超过中标价。
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发包人有权在限额范围内,根据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和承包工程量进行适当调整或取消,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5)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3.其他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施工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牵头单位,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施工单位、1家设计单位)组成,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证明;
(8)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提供承诺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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