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杭运河济宁至东平段航道三改二(柳长河段)工程与东平湖老湖区洪水相机南排工程两阶段设计咨询技术服务项目公告 | SDGS-LY-2024-3941 | ||
2024-08-28 | 2024-08-30 |
1.采购条件
项目编号 | SDGS-LY-2024-3941 | 项目名称 | 京杭运河济宁至东平段航道三改二(柳长河段)工程与东平湖老湖区洪水相机南排工程两阶段设计咨询技术服务 |
项目所在地 | 济宁市、泰安市 | 采购人 | 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方式 | 谈判采购 | 采购类别 | 服务 |
采购组织形式 | 自行采购 | 采购代理机构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资格审查方法 | 报价形式 | 单信封 | |
服务期 | 签订合同后至项目交工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企业自筹100% |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 京杭运河济宁至东平湖段航道三改二(柳长河段)工程及东平湖洪水南排工程,涉及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与东平湖防洪安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做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尽快开工建设。 本工程兼顾京杭运河济宁至东平段航道三改二(柳长河段)与东平湖老湖区洪水相机南排,工程起点位于邓楼船闸上游引航道与南水北调输水渠交汇处,终点位于八里湾泄洪闸消力池末端,由航运与洪水南排段和八里湾泄洪闸下洪水南排段两部分组成。其中,航运与洪水南排段主要设计内容包括:改造升级航道并全线防护,桥墩防护配布各类航标,并建设航道信息化工程,改建临河、跨河水利设施,改建沿河、跨河线缆,还建堤顶道路、安装安全防护设施,以及八里湾船闸下游引航道及邓楼船闸上游引航道清淤等;八里湾泄洪闸下洪水南排段主要设计内容包括:扩挖并护砌河道,拆除并新建节制闸,新建导流堤,改建桥梁,新建两岸管理道路、防护网,配套信息化工程等。 本工程对航运与洪水南排段进行第三方设计审查。 |
2.2采购范围 | 项目需要采购如下内容: 依据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规范和标准,按照项目总体进度要求,对京杭运河济宁至东平段航道三改二(柳长河段)工程与东平湖老湖区洪水相机南排工程航运与洪水南排段进行初步设计咨询(含概算审查)、施工图设计咨询等。 1、初步设计审查咨询 根据交通运输部颁布的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编制办法及发包人要求,主要评价总体设计、整治工程、疏浚工程、导助航设施、护岸工程、通航建筑物、航标工程、配套工程、专项工程、通航安全、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监测工程、交通工程、临时工程、配套建设设施等主要方案及其比选情况,核查基础资料的可靠性,对各专业设计提出优化建议和意见,关注设计方案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体现,对特殊地基处理、水工结构物、主要构筑物等可能影响方案确定的设计,提供验算书,协助办理初步设计的报批等工作。 (1)核查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是否达到交通运输部《航道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的深度要求。 (2)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与有关部门批准文件的符合性。 (3)核查初步设计对有关规范和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 (4)设计方案论证是否充分,是否满足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 (5)核查水工、建筑等结构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安全稳定性。 (6)核查配套设施是否满足功能要求。 (7)核查工程方案和措施是否符合环保、安全、消防、节能等有关批复的要求。 (8)核查工程施工条件、方法、施工总布置和施工进度安排的合理性。 (9)核查设计图纸的完全性、表述是否清晰、设计方案是否合理。 (10)对初步设计方案提出优化措施,对工程概算提出调整意见。 2、初步设计概算审查 重点核查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资格是否满足要求、编制依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编制范围与工程内容是否一致、编制深度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工程量的计算是否符合定额计算规则、价格指标是否合理、工程建设其他费是否按规则计取、新增项目是否符合要求、初步设计概算的合理性等。 根据交通运输部颁布的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编制办法及发包人要求,在审查设计文件符合水运工程要求的基础上,重点核查结构安全性、技术先进性、施工组织设计和经济合理性,详细复查各部尺寸、参数和工程数量以及各专业之间的相互衔接,对特殊地基处理、水工结构物、主要构筑物等可能影响方案确定的设计进行复核验算,并提交计算书,对交通组织、造价控制及争创品质工程等方案提供设计咨询;对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专家组意见执行情况答复进行核查;协助办理施工图设计的报批等工作。 (1)核查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是否达到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施工图文件文件编制规定》(JTS110-7-2 01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图报告编制规程》(SL/T 617-2021)的深度要求。 (2)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与有关部门批准文件的符合性。 (3)核查设计对有关规范和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 (4)设计方案论证是否充分,是否满足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 (5)核查护岸、航标、桥梁防撞、泵站、排涝站、涵闸、倒虹等结构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安全稳定性。 (6)核查配套设施是否满足功能要求。 (7)核查工程方案和措施是否符合环保、水保、防洪等有关部门意见或批复的要求。 (8)核查工程施工条件、方法、施工总布置和施工进度安排的合理性。 (9)核查设计图纸的完全性、表述是否清晰、设计方案是否合理。 (10)对施工图设计提出优化措施。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各包段的资格要求 | 对供应商要求 |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供方库内合格的供方单位。在山东高速招标管理平台注册只是具有平台在线报名资格,并不代表已成为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认定的合格供方单位。未在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供方库内的供方单位请在采购公告结束前联系采购人相关业务部门办理完毕入库手续,未入库或入库未成功的单位不具有参与本次采购活动资格。入库业务咨询电话0531-68939818; (2)具备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 |
业绩要求 | 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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