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国际数字产业园区建筑改造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河国际数字产业园区建筑改造装修项目招标人为红河红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红河国际数字产业园区建筑改造装修项目
1.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4项目地点:红河国际数字产业园区
1.5计划总投资:约35000万元。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建设内容:红河国际产教融合中心二期4栋实训、培训室,3栋教学公寓室内装修室外附属设施;文化旅游中心;马来西亚清真食品认证服务中心;智能化出口包装综合服务中心;数字化经济信息中心等改造装修。
1.8招标范围:
(1)设计工作:完成红河国际数字产业园区建筑改造装修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报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设计审查及组织专家论证、相关设计配合、报审配合、有关报批、审批手续、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验收配合、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设计和现场服务工作。
(2)施工工作: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所包含的全部施工任务,具体按照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包含实施建设阶段、资料编制归档、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注: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1.9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要求。施工质量执行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
1.10计划工期:450日历天(设计周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410日历天。)
1.1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条件: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工作内容应满足相适应的资质)
2.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
2.4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申请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社保期为2024年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新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待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拟派该项目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待建工程责任承诺)。
(2)拟任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联合体投标的,技术负责人应是具备施工的企业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
(3)拟任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若为联合体,设计负责人须是设计企业在职人员),设计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
(4)其他人员: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主要设计人员配备表及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以及自身实力进行拟派。
2.5信誉要求:
(1)信誉良好,没有骗取中标、发生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发中标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查询到申请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
(2)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裁判文书)。施工单位应承诺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帐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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