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公司内蒙古库布齐沙漠鄂尔多斯南部新能源基地支撑性煤电项目可研及初步设计评审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07-3-380 )
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
1. 招标条件本 华能北方公司内蒙古库布齐沙漠鄂尔多斯南部新能源基地支撑性煤电项目可研及初步设计评审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内蒙古华能库布齐能源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内蒙古库布齐沙漠鄂尔多斯南部新能源基地支撑性煤电项目,厂址位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拟选布拉克厂址,西侧靠近G210,南侧紧邻包茂高速草原村段,拟建设4×1000MW超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计划2027年实现第一台机组投产,本次拟对新能源基地支撑性煤电项目可研及初步设计评审服务进行外委。
2.2规模:4×1000MW。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为可研审查、初步设计审查两部分内容,分阶段实施,具体如下:
2.3.1可研审查:审查咨询内容包括但不限电力系统部分、厂址及交通运输部分、工程地质部分、水工部分、环保部分、热机系统、热力部分、燃料供应部分、化学水处理部分、贮灰渣场、技术经济部分等。依据国家有关火力发电工程建设的相关规程、规范、建设标准并参考本工程具体情况,认真研究,组织专家召开审查会、专题会,形成相应的审查会议纪要,提出内蒙古库布齐沙漠鄂尔多斯南部新能源基地支撑性煤电项目可研审查意见及相关专题报告审查意见。
2.3.2初步设计审查: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华能内蒙古库布齐沙漠鄂尔多斯南部新能源基地支撑性煤电项目的工程建设条件、地基处理方案、工程方案设计的内容深度、设备选型及工艺系统的先进性、合理性、经济性及工程概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等按照初步设计文件内容进行全面评审,具体涉及初步设计的厂址及交通运输部分、工程地质部分、总图专业、热机专业、运煤专业、除灰专业、电气专业、热控专业、土建结构、建筑专业、供水专业、水工结构、化水专业、脱硫专业、建筑结构、暖通专业、环保专业、技经专业,以及电厂数字智能化系统、劳动保护与职业卫生、节能、施工组织大纲、初步设计收口等内容;对总平面布置、装机方案、工程重大设计原则、工程专题方案、设计优化、主要技术路线和方案提出建设性意见。根据所提供的有关技术文件,认真研究,组织专家召开审查会、专题会,形成相应的审查会议纪要,依据国家有关设计规程、规范、标准和工程具体情况,出具正式审查意见和报告等,满足工程进度需要及审计要求。
2.4服务期:
2.4.1可研审查: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开始调查收资工作;7个工作日内组织评审并提交评审会议纪要;收口会召开10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审查意见和报告正式稿。审查会(含专题审查)具体举行时间根据工作计划由双方商定。
2.4.2初步设计审查: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开始调查收资工作;7个工作日内组织评审并提交评审会议纪要;收口会召开10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审查意见和报告正式稿。审查会(含专题审查)具体举行时间根据工作计划由双方商定。
2.5招标风险告知:本项目分阶段评审,如本项目未通过华能集团或北方公司投资决策,则合同终止,可行性研究阶段费用按合同约定执行,因合同终止给投标人造成的其它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业务范围需包含火电咨询。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年(签订合同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3份1000MW燃煤机组初步设计审查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首页、机组容量、工作范围、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
3.2.3 项目负责人要求:
(1)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
(2)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应具有至少1项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1000MW燃煤机组初步设计审查经验(附相关证明文件材料)。
(4)应具有投标单位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附相关证明文件材料)。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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