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品存储场地租赁服务 招标项目 样品存储场地租赁服务 标段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1招标服务名称:样品存储场地租赁服务 2.2实施地点:距中汽中心主院区3号门(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68号)行车距离10公里范围内 2.3服务期限:合同签署后[详见项目需求表]
2.4最高投标限价: 无
采购带有全套消防设施的室内仓储场地+室外场地用于集中存储零部件样品包括发动机、后处理和其他非易燃的汽车零部 件样品(汽车座椅、轮胎除外)、带电池的碰撞后新能源车及电池包样品(室外存放)。采购范围如下(室内室外场地及物业 服务):
项目需求表
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时间(年) | 备注 |
1 | 室内场地 | 7000 | ㎡ | 2 | 2025年8月开始 |
2 | 室外场地 | 5000 | ㎡ | 3 | 2024年8月开 始 |
3 | 室内场地物业服务 | 7000 | ㎡ | 2 | 2025年8月开始 |
4 | 5000 | ㎡ | 3 | 2024年8月开 始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1) 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供应商的基本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室内场地和室外场地距中汽中心主院区3号门(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68号)行车距离均需满足10公里范围内。提供 导航截图。
3)场地室内面积至少7000㎡(为一块土地,不允许多块土地联合投标),室外面积至少5000㎡(为一块土地,不允许多 块土地联合投标),室内室外场地集中为宜,如无法满足集中要求,室内室外场地间行车距离不得超过2公里。提供导航截 图。室内和室外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具有土地使用权。 若自有场地须提供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若为租赁场地须提供租赁合同(或唯一意向协议)及土地权属证明文件【能够追溯到土地所有人的全套租赁合同(或唯一 意向协议)】:租赁合同如不能包含本项目租赁服务期,需额外提供双方盖章的唯一意向协议;意向协议需包含本项目租赁服 务期。
同一地块仅允许1个投标人进行投标使用,投标人需提供所用地块的具体位置图,标注明确在所提供土地权属证明文件中 体现的地块位置。
5)室内场地需提供厂房消防备案材料(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备案凭证或验收意见书等)。 6)投标人须承诺场地内,提供一间可容纳8人同时工作的办公室(配备网络及座机电话),提供承诺书。
3.1.2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和2023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投标 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投标人如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财务审计报告中必须带有二 维码或带有查询验证审计报告真实性的网址。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完成注册并经 审核通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 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 接受 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 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04 20:00至2024-07-11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 平台 (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 https://etp.faw.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 3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非投标人原因除外)。未领购招 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4.3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
用 500 元,一年内有效。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07-25 13:30,温馨提醒,投标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 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可能发生的网络拥堵、故障等情形,建议提前一日上传投标文件,否则由此造成无法上传的 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文件信息。
本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一汽电子交易平台( http s://etp.faw.cn/ )
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 www.cebpubservice.com/ )
7.1 投标人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投标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 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 400-691-788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 至 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递
交等。
电话: 0431-8186866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 至 11:30 ,13 :00 至 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招标文件费、平台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招标人名称: 中汽研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68号主楼526室
联系人:杜闯
电话: 1313259653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 安明娟、赵奕轩
座机: 0431-80531741、0431-81868602
手机: 19969564741、18526832316
邮箱: anmingjuan@faw.com.cn、zhaoyixuan1@faw.com.cn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 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投标人未及时 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 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0.1投标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EDG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Microsoft.NET Framework 4.6组件;
10.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 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标失败,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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