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示范区首期90万千瓦(Ⅰ标段、Ⅲ标段、Ⅴ标段)风电项目包头铝业产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线路工程文物影响评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示范区首期90万千瓦(Ⅰ标段、Ⅲ标段、Ⅴ标段)风电项目包头铝业产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线路工程文物影响评估服务项目已经公司批准,该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全程在《包头铝业招标采购平台》开展谈判,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包头市可再生能源综合示范区首期90万千瓦(Ⅰ标段、Ⅲ标段、Ⅴ标段)风电项目包头铝业产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线路工程文物影响评估服务项目
2.2标段编号:JT24062201
2.3项目概况:
2.3.1采购内容:1对供电项目线路工程涉及的长城段进行勘察,查明文物所在区域地质条件,对所在区域场地稳定性及环境状况进行评价;分析供电项目线路工程与文物本体之间的关系,了解建设项目可能对文物造成的主要威胁,明确造成破坏的类别、途径;综合评估、分析建设过程中可能对文物本体产生的破坏及影响,并编制《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2.4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境内。
2.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信誉要求:
3.2.1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报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2.2供应商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以检索结果为准);
3.3供应商在报名、响应期间和合同签署前后不得存在的情形:
3.3.1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 http://zxgk.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以检索结果为准);
3.3.2列入《干部亲属办企业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涉诉黑名单禁止类目录》。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4、资格审查
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采购文件》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自2024年06月23日至2024年06月27日12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
5.2获取方法:登录《包头铝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s://zcpt.baotou-al.com.cn:55555/)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5.3获取流程:
5.3.1现有供应商
符合采购要求的,登录《包头铝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s://zcpt.baotou-al.com.cn:55555/),报名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
5.3.2新供应商
(1)注册:
供应商登录《包头铝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s://zcpt.baotou-al.com.cn:55555/)点击【供应商注册】栏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并同时办理CA购买手续,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且购买CA方可进行报价,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2)报名:
在采购平台用CA登录供应商界面,点击【竞争性谈判】,进入公开报名界面,在本项目条目后方点击报名按钮进行报名,供应商需将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附件一)、开票信息函扫描件(附件二)以及附件Word版通过【附件】栏上传,然后提交报名。供应商报名表中提供的邮箱及本采购公告中采购机构公示的邮箱,为本项目往来电子邮件的唯一邮箱。
(3)采购文件的下载:
报名经审核通过,供应商需交纳采购文件费(支付成功后概不退款),供应商在平台中本项目条目后方点击进入标段按钮,将采购文件费汇款凭证(银行回单)通过【附件】栏上传,采购人确认采购文件费后即视为采购文件已售出,供应商可自行从《包头铝业招标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采购人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
(4)采购文件费的交纳:200元/份,售后不退(可提供6%增值税普通发票)。
请使用公司账户电汇,用途、附言或摘要填写格式采购文件费+标段编号(不接受其他缴纳方式),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铝厂支行
帐号:0603 0323 0902 2104 805
行 号:1021 9200 3233
汇 入 地:内蒙古包头市
不按要求打款,银行回单信息不全、有误或提供开票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正常开票的,采购人不予开具发票,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5)CA购买:
CA用于登录平台、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供应商在《包头铝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s://zcpt.baotou-al.com.cn:55555/)注册成功后,【网站首页】-【CA登录】-【CA办理须知】,提交相应信息进行线下办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寄方式将CA寄送至指定地点,请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办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6)帮助:
如需帮助(CA购买问题等),请登录《包头铝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s://zcpt.baotou-al.com.cn:55555/)首页【供应商须知】。
(7)其他:
采购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购买采购文件时填写的信息为准,供应商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6、响应文件的提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递交地址:《包头铝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s://zcpt.baotou-al.com.cn:55555/)
备注:供应商须通过【CA登录】客户端上传响应文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CA加密后的响应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期提交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请供应商提前登录平台等候开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用CA完成解密方能开标,如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将被视为放弃报价。(供应商使用视屏、语音功能的终端设备)。
7、本次采购公告在《包头铝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s://zcpt.baotou-al.com.cn:55555/)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温馨提示:如供应商存在下述情形,将导致其报价被否决:
1.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2.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中与其他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3.由同一人办理本项目不同供应商的平台注册及报名;
4.本项目不同供应商在平台中下载采购文件、上传资料、报价时使用同一个IP地址的。
9、监督部门: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纪委工作部
联系人:苏女士;电 话:0472-6936270;邮箱:btlyjw123@163.com
10、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人:杨宇坤;电 话:0472-6936109;E-mail:2797770896@qq.com
地 址: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铝业大道138号,包铝工会楼(科技楼)201室
CA办理热线:0551-65337377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后附:
附件一:报名表;附件二:开票信息函;附件三:响应保证金退款信息函。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招投标办公室
2024年0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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