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405-440111-17-01-797417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民营科技园核心区城中村改造柏塘片区安置房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民营科技园核心区城中村改造柏塘片区安置房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民营科技园核心区城中村改造柏塘片区安置房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白云区民营科技园核心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包含AB1207031号地块和 AB1207029号两个地块。其中AB1207031号地块规划用地面积约为402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6406.38 平方米;计容面积约为120756.00平方米,不计容面积约为55650.38平方米。AB1207029号地块规划用地面积约为3043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3690.13平方米;计容面积约为91317.00平方米,不计容面积约为42373.13平方米。本工程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以上建设内容和规模最终以政府主管部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 ||
招标内容 | 根据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勘察设计任务书和工程管理要求,完成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工程保修,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配合招标人的审计和审计的调查、项目建设阶段全过程的综合协调等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整体定位和方案、协助招标人管理各阶段设计单位,编制竣工图,配合招标人完成全周期开发计划等(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和合同约定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1勘察部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本项目工程范围内的岩土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工程测量、超前钻、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剪切波速、抽水试验、噪声测试、土壤氡浓度测试等。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2.2设计部分:本次设计范围详见《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本项目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构筑物、室外配套工程 (停车场、园林 绿化、道路等) 、所有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工程概算编制,竣工图审核出图,BIM设计、装配式建筑技术应用等。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最终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超出红线范围的市政配套设施(道路、临时用电,临时给排水、永久用电、永久用水、燃气等)按政府审批的相关文件及规范确定。2.3施工部分:施工内容及规模(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发包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须满足规划等各专项验收要求)、包移交、包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变更预算、包结算编制、包竣工图编制出图和资料整理归档、包保修、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包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具体详见合同的要求。 | ||
工期(交货期) | 暂定18个月,约54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28244.42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合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持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有效期内的勘察类、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4.1工程勘察资质,具有以下任意一种①或②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4.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业务满足招标资格要求的。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注:①工程设计资质内容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的要求设置。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同时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4.3工程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注:工程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的要求设置。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注意事项如下:(一)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二)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三)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二)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四)根据资质证书批准延续后企业方能承接相关资质范围内的工程的原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尚未取得资质有效期延续核准的,招标人将核查其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情况,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中标人可依法答辩。(其他内容详见招标公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类似工程是指工程中标价大于或等于83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部分业绩)。注: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2)技术指标需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其他内容详见招标公告) | |||
其他要求:其他内容详见招标公告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6月22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7月12日 10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7月12日 10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文件递交起始时间为2024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月 日 时 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为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
开标时间 | 2024年7月12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0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民科园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5层A505-484房 |
招标人联系人 | 王工 | 联系电话 | 020-86397027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20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严工、李工 | 联系电话 | 020-83562591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86210407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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