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311-440113-04-01-324685 | ||
投资项目名称 | 番禺区消火栓建设项目(大石街) | ||
招标项目名称 | 番禺区消火栓建设项目(大石街)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番禺区消火栓建设项目(大石街)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道石南路、岗西路等路段。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工程测量(含提供控制点、地形测量、沿线建筑物测量)、■地下管线探测、■规划测量(新建管线规划放线测量和规划条件核实测量)、■规划报建(配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初步设计及评审、■概算编制及评审、■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审查后的修改、■施工全过程技术服务、■验收配合、■工程变更等(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 | ||
招标内容 | 该项目计划开展番禺区大石街消火栓建设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建DN100智能防撞式消火栓211个,DN300给水管约8339米,DN100给水管约762米等配套设施。(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 | ||
工期(交货期) | 60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314.14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仅限香港企业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提供),按国家法律经营。3.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②资质或以上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给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给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a.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b.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注:(1)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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