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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伏山镇泰安市乡村振兴示范区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 2022-11-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阳县伏山镇泰安市乡村振兴示范区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阳县伏山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阳县伏山镇泰安市乡村振兴示范区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2项目编号:NY-GC-20221117-01

2.3建设地点:伏山镇代石片区及伏山镇汶禹片区

2.4计划工期:30日历日(设计工期:7日历日;施工工期:23日历日)

2.5质量标准: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达到工程设计审查合格标准。

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所有相关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包括代石片区、汶禹片区。施工内容包括每个片区的道路建设、绿化、美化、立面改造、节点打造、基础设施提升、氛围营造项目、产业发展项目等示范区等设计及施工内容。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项目投资估算:项目预算1518.9万元,含设计及施工等全部费用。其中:第一标段:设计费预算控制价:25万元;施工费预算控制价:730.4万元。第二标段:设计费预算控制价:25万元;施工费预算控制价:738.5万元。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代石片区施工内容有:老节点打造、节点打造(公园)、氛围提升、绿化、美化、亮化、立面改造、道路硬化、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项目等施工。

第二标段:汶禹片区施工内容有:节点打造、公益广告、绿化、亮化、道路硬化、立面改造、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项目等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当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项目类似设计经验的独立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或者由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和具有项目类似设计经验的独立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组成联合体;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需注册在本单位),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经验;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需由施工方和设计方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双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且联合体协议中须承诺:联合体成员各方根据协议内容共同为本项目负责,各成员之间产生的任何纠纷和招标人无关;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户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自202211210800分起至202211251730分止;

4.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报名,(网)线上开评标,实行资格后审。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期限内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taggzyjy.com.cn)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下载领取招标文件。如未按照要求注册的,其投标无效(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办理招标文件下载即可

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2130900分。

5.2在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TATF,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上传完毕,并点击模拟解密按钮,对投标文件进行模拟解密。

5.3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手册《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http://www.taggzyjy.com.cn:8081/fwzn/003005/003005002/moreinfo.html )下载查看。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A 办理模块中《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 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7.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称:宁阳县伏山镇人民政府

址:宁阳县伏山镇驻地

联系人:杜晓利

联系方式:0538-571100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称:山东方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虎山路37-6号三楼

联系人:张玉真

联系方式:0538-82677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玉真

电 话:18505381633

8.其他补充事宜

8.1严格执行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现场交易服务指南继续加强开评标现场管理。招标人会同招标代理机构继续做好开评标现场管理工作。继续执行登记问询制度,逐一准确登记参与开评标活动人员的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个人体温。

8.2疫情处置工作存在动态化,请相关当事人严格遵守居住地、旅居地、本项目所在地疫情相关的要求。政策要求不一致的,以时间为逆顺序的新规为准。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我县 (市、省) 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的相关规定与要求。

8.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为暂定,疫情如出现非预期变化或有相关部门下发相关文件要求暂停开标的,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公告、书面通知、电子邮件、预留电话等方式通知投标人延期的,投标人应无条件认同,不得提出异议。

9.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9.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9.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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