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轻工大学现代农产品加工产业技术创新示范中心实验室专项项目(HBSJ-202305FJ-073004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SJ-202305FJ-073004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武汉轻工大学现代农产品加工产业技术创新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22)4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轻工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52.08%自筹资金:47.92%招标人为武汉轻工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武汉轻工大学金银湖校区内 建设规模:投资总额16626.75万元,规划总用地面积6702.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9710平方米。其中地上13层,建筑高度64.1米,建筑面积约26064.59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约3645.41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中试实验室、研发实验室、科研实验室和产业孵化室等 ,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室外道路等,并购置相关配套仪器设备358台(套) 其他:本项目为武汉轻工大学现代农产品加工产业技术创新示范中心实验室专项。项目建筑地下一层,地上十三层,其中裙房五层,与主楼通过裙房四楼屋面连接。地下一层层高5.4米,主要设置地下车库和设备用房。地上一至二层每层层高均为7米,一层主要设置门厅、专变配电房、消防控制室、中试车间、中试实验室等,二层主要设置中试实验室。三至十三层每层层高均为4.5米,三层主要设置实验室、科研工作室、研发交流室、存储间等,四层主要设置热工(低碳)分析室、常规仪器室、理化分析室、有机预处理室、实验室、科研工作室、实验预备间、设备间(非机房类)等,五层主要设置常规药品储藏室、实验室、仓库、冷柜间、便携仪器室、收样室、样品储藏室、科研展示区、科研工作室、资料室、会议室、天平室、实验预备间、设备间(非机房类)等,六层主要设置天平室、科研工作室、科研实验室等,七层主要设置科研实验室、微生物无菌操作室、灭菌室、天平室、实验预备间、设备间等,八层主要设置科研实验室、仪器分析室、天平室、实验预备间、设备间(非机房类)等,九层主要设置科研实验室、天平室、实验预备间、设备间(非机房类)、细胞室等,十层主要设置科研实验室、科研工作室等,十一至十三层主要设置产业孵化室。屋顶层平面设电梯机房、加压送风机房、排烟机房等设备用房。本次规划实验室建筑面积约计14794㎡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优化实验室平面功能定位、实验室内装饰装修系统、实验室通风管道、实验室内实验台布置、实验室洁净工程、实验室给排水系统、实验室电气工程、实验室弱电工程、零星实验气体供气管道的设计、施工、采购、安装、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业主要求的所有工作,同时包含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协调、验收、调试、移交及保修服务(包括且不限于交付使用说明的编制、业主物业的前期对接及相应的交底及培训),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工作内容如下:(1)设计工作包括本项目规划实验室区域范围内的优化实验室平面功能定位、实验室内装饰装修系统、实验室通风管道、实验室内实验台布置、实验室洁净工程、实验室给排水系统、实验室电气工程、实验室弱电工程、零星实验气体供气管道、实验室废水处理系统、实验室废气处理系统设计工作,并根据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编制预算,配合第三方对预算的审核,及施工全过程中的设计服务工作,施工阶段设计人员驻场服务,并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保证施工图审查及相关专项审查通过并满足各项验收要求;(2)施工工作包括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进行本项目规划实验室区域范围内的实验室内装饰装修系统、实验室通风管道、实验室洁净工程、实验室给排水系统、实验室电气工程、实验室弱电工程、零星实验气体供气管道的施工,同时配合实验室设备的安装,负责承包范围内缺陷责任期的维保工作;(3)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的施工图载明的施工内容的主要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并协助发包人完成竣工备案等一切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工作。本项目是交钥匙工程,在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已明确或虽未明确但已隐含在内的工作内容都必须充分考虑。投标人须针对招标人需求及项目特点,充分考虑可能涉及的所有内容进行设计、施工,总体上以美观、切合现场实际、满足使用和技术要求为原则,并体现在报价中。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21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6-30 合同估算价:1001.85万元 | |||||||||||||||||||||||||||||||||||||||||
2.3其他:①施工图设计工期:75日历天,含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的时间;施工工期:140日历天。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001.85万元,其中设计费招标控制价30万元,实验室专项建筑安装工程费招标控制价971.85万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施工资质:①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③《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级或者以上资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资质)④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团队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①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房屋建筑工程或公用设备相关专业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之一;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投标人的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下同)。②近五年担任过单项工程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不低于14500平方米的实验室项目(至少含实验室洁净及实验室通风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投标人的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下同)。3)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是本单位注册人员,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投标人的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下同)(3)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方均可)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工程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不低于14500平方米的实验室项目(至少含实验室洁净及实验室通风系统)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施工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不足以反映要求的工程特征和业绩指标时,还应当提供其他经济技术资料予以证明)。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数量不超过2家。(2)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及权利义务。(4)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担任。(5)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投标人应当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5月23日至2024年05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3日 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详见招标文件。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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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22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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