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邯郸市主城区管网基础设施提质更新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已由 邯郸市行政审批局 以 邯审批政投字〔2024〕5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和单位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邯郸市主城区管网基础设施提质更新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市主城区内建设规模:建设范围为北环路、联纺路、滏东大街、东柳大街、中华大街、陵园路、雪驰路、陵西大街、邯钢路、荀子大街、和平路、新兴大街、酒厂北路、赵苑北街、水院东街、惠文街、华山东街、黎明街、丛台路,以上道路全段或部分路段的雨水管网、污水管网、再生水管网、排水安全专项治理、道路恢复工程、照明工程等,学院北路新建过街天桥1座,邯武大桥和中华北输元河桥的桥检与维修及监测系统提质更新,下庄区域雨水管网完善提升。工 期:计划总工期:300日历天(其中:计划勘察设计周期:60日历天;计划施工工期:240日历天)。质量要求:勘察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规范要求;设计质量要求: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勘察(详细勘察)、设计(按照经批复的初步设计全部内容、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及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全部后续设计服务工作,及配合、协助发包人完成设计审批、图纸审查、预算编制等其他服务内容)、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联合验收、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及质量问题)、试运行、竣工备案等全过程工作,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1)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1)企业要求:具有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
3.1.3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2)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1.5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采用双盲、远程异地分散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为:邯郸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接受异议的渠道和联系方式:招标人:邯郸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肖珺,0310-5275866;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张盼、赵金龙,联系电话:0311-88891305、15603112300。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分包时需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条款要求。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项目投标。 3.2.2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3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2.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5-18 08:30 至 2024-05-24 17:30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6-12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招标人: | 邯郸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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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邯郸市渚河路92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青园街357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肖珺 | 联系人: | 张盼、赵金龙 |
电话: | 0310-5275866 | 电话: | 0311-88891305、15603112300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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