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南苏曹道路贯通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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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1784001B01 | |||||||||||||||||||||||||||||||||||||||
招标内容: | ||||||||||||||||||||||||||||||||||||||||
【南苏曹道路贯通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苏曹道路贯通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 已由 邯郸市行政审批局 以 邯审批核准字[2024]2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宏道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和单位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银行贷款79.71%和单位自筹20.29% ,招标人为 邯郸市宏道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南苏曹道路贯通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2.1.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油漆厂路(含桥梁),全长1105米,道路红线宽25米,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及中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照明工程。配建3800个停车位设施配建,主要包括智能车位改造建设、智能终端等。新建2100个充电桩,主要包括快充终端设备安装、变压设备及充电桩施工建设。2.1.3工 期:1460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10日历天;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430日历天)。2.1.4质量要求: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2.1.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分包时需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条款要求。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 3.2.2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3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2.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5-15 08:30 至 2024-05-20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6-04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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