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2024年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4290062024-JT1712
1.招标条件
天门市2024年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4年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第一批预安排计划的通知》(鄂交发【2024】24号)下达投资计划,项目业主为 天门市公路养护中心 ,所需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自筹及争取上级补助 ,资金 已落实 。招标人为 天门市公路养护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华羽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表1-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 | 天门市 |
规模及标准 | 天门市2024年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包含G348武大线干驿界牌至社湖岭、社湖岭至干驿尾水闸、大板幺桥至天横桥段、S345汉天线同兴村至卢市镇卢刘线路口段、S346福岳线新河村至六屋台段等路段路面修复养护、天门市环城公路(G240保台线、S345汉天线)局部交叉路口路面病害处治工程,上述项目共长23.608公里。 | |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 | 施工图勘察设计【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绿化、景观、安全设施等,以及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施工招标图纸,并负责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及配合业主进行项目评估、报奖工作】。 |
标段划分 | 本次招标不划分合同段。 | |
勘察设计周期 | (1)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签订合同后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附件1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4其他要求: / 。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交易主体入网(具体操作参见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交易主体入网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 5月10日至 2024年 5 月17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确认投标方能正常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3 日 09 时 00 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ztb.tianmen.gov.cn/)和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异议受理单位): 天门市公路养护中心
地 址: 天门市竟陵钟惺大道54号
邮政编码: 431700
联 系 人: 史科长
电 话: 0728-5337236转8020
传 真: 0728-55339671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羽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门市竟陵办事处陆羽商业步行街11号-107
邮 编:431700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0728-5333958 / 15090770232
投诉受理单位: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湖北省天门市竟陵陆羽大道东10号
电 话:0728-5238566
传 真:0728-5238566
附件1: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同时具备 1.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绩 要 求 |
近五年内至少完成1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 |
注:1、近5年内完成的勘察设计项目是指勘察设计工作已经完成,并且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在2019年5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间。
2、投标人的业绩证明,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勘察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也可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业绩为准, 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 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 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 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 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 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 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4、投标人同时承担同一个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仅计算一次。
5、联合体业绩不予认定。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没有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4)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21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5、按照《省信用办关于全面建立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鄂信用办[2018]34号)文件的规定,参与湖北省公路水运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企业,须提供《信用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并如实报告企业信用状况(见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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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验,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至少1条一级及以上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 |
注:l、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 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证明,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勘察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也可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审核通过的业绩为准, 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4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个人承担的工作任务的, 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近5年内完成的勘察设计项目是指勘察设计工作已经完成,并且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在2019年5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间。
4、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同时承担同一个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 仅计算一次。
5、联合体业绩不予认定。
、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2023年5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的缴费证明。
7、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公路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路基路面分项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参与过至少1条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路基路面勘察设计。 |
桥涵分项负责人 | 1 | 中级工程师,近5年内参与过至少1条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桥涵勘察设计工作。 |
交通工程分项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参与过至少1条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含交安)的工作勘察设计工作。 |
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 | 1 | 中级工程师,近5年内参与过至少1条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工程地质工作勘察设计工作。 |
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 | 1 | 中级工程师或交通运输公路工程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甲级) |
路线分项负责人 | 1 | 中级工程师,近5年内参与过至少1条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路线设计工作。 |
注: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2023年5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的缴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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