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清河分洪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小清河分洪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标段已由河北省水利厅以冀水审[2024]12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涿州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及地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涿州市水利技术推广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小清河分洪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二标段2 工程规模:本工程治理范围为小清河分洪区河北省部分。小清河分洪区东以永定河右堤为界,西以京广铁路以及山前高地为界,南至北拒马河南支右堤、北拒马河右堤、幸福渠东堤、小营横堤、白沟河左堤上延段和古城小埝,总面积424平方公里,其中河北省面积192平方公里。胡良河治理标准为10年一遇。3 建设内容:(1)防洪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胡良河治理15.42公里,北泉水河治理0.65公里;新建胡良河埝顶路3.94公里,新建或重建跨河桥梁20座。4 建设地点:涿州市域内。5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25个月。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包括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含测量)、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阶段主体工程设计、施工图阶段移民征迁服务、地质灾害评估服务、水保设计、环保设计)、施工(建筑工程、施工临时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采购安装等实行全过程的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其他服务。具体内容如下:承包人应按照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本标段的全部内容(不含专项内容)、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及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全部后续设计服务工作及配合、协助发包人完成设计审批、图纸审查等其他服务内容)、采购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联合验收、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及质量问题)、试运行、竣工备案等全过程工作,以及其它为实现本工程建设目标所应实施的全部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资质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资质乙级或以上。(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由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 本项目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预留本项目预算总额比例不低于40%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 参加投标者须要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部分进行评审。本项目受理异议联系人、联系方式:管超、葛硕,0311-69052035;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 B 本),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的水利部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允许除水利部分施工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资格或地质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水利部分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 B 本),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市政部分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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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②联合体须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分工及权利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5-08 09:00至2024-05-1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29 08:4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涿州市水利技术推广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涿州市华阳东路102号职教园2号楼2层 | 地址: |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刁杉 | 联系人: | 管超、葛硕 |
电话: | 0312-6550852 | 电话: | 0311-69052035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rhahzc@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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