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沙坪坝区青木殡仪馆改扩建工程已由重庆市沙坪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编码:2020-500106-80-03-14930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祥安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外电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青木关镇管家桥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总装接容量为2500千伏安,2台1250千伏安变压器,一次性配建完成。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206万
2.4 招标范围:重庆市沙坪坝区青木殡仪馆改扩建工程外电设计施工一体化交钥匙包干工程(不包含红线外电气部分),包含但不限于红线外开闭所到项目红线的土建工程和变配电工程深化设计,通过辖区电力公司的审查,并经本项目设计单位确认;根据审查通过的图纸,完成红线外开闭所到项目红线的土建(管沟、电杆基础(不含电杆))工程,完成下线点至本项目供配电室的外电接入及本项目供配电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工程,负责办理用电手续,通过电力主管部门及业主单位的验收,并最终达到正式电通过验收完成正式通电等相关工作。自行办理占道、挖掘施工所需要的手续。自行负责因线路架设导致的青苗、构筑物的损坏、占地赔偿。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设计及设计审批工作应在中标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以下三项资质:
3.1.1.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1.2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1.3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五级及其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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