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太湖度假区菀南工业区提质增效一期项目-先导段配套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太湖度假区菀南工业区提质增效一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行审备〔2022〕6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吴江苏州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吴江苏州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嘉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太湖度假区菀南工业区提质增效一期项目-先导段配套工程设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吴江区横扇街道,北起菀坪东路,南至横草路。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改建项目,位于吴江区横扇街道,北起苑坪东路,南至横草路,双向四车道,红线宽度为26米,道路全长约1588米,道路等级为园区内部路。本次设计中需做好与现状道路的衔接工作,保障项目质量同时减少工程废弃。
2.3设计内容:本项目红线范围内道路改建工程。主要设计内容包含道路、桥梁、排水、管线综合、交安设施(含监控、信号灯)、照明、电力通道、侧分带绿化及海绵城市相关措施,以及与现状道路的衔接工作。同时包含前期的必要的测量、物探、障碍统计及场 地调查等。
2.4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设计费指导价 (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E3205091862000529001001 | 东太湖度假区菀南工业区提质增效一期项目-先导段配套工程设计 | 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以及为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可能发生的各项前期咨询、评估评价、各项专项研究以及与组织审查会、后续配合服务等相关工作;施工图设计以及为取得施工图设计审查与批复可能发生的各项前期咨询、评估评价、各项专项研究以及与组织审查会、后续配合服务(本项目建设期内) | 166.72 | 90 |
2.4其他: 本工程实行代建制,甲方(建设单位)已委托苏州市吴江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须服从管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市政行业(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 (道路)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3.4财务要求:良好。
3.5信誉要求:良好
3.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4)东太湖度假区政府投资建设(含太湖新城相关国有企业出资的)项目拒绝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建设局文件及关于暂停企业投标资格的函中考核被通报暂停参加投标的企业参与投标(以资格审查时间为准)。
(5)项目开标当日 ,项目负责人如有担任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记 录但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完成变更信息备案的 ,投标文件 中需包含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决议或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出具的备案 受理通知书 ,作为后期解决异议、投诉的证明材料。后期另行提供的公司决议、备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可。
3.7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且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资质必须具有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
(2)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单位选派并注册在牵头单位;
(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资质能力范围内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4)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须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11 时00分至2024年7月25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系统)(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 自行下载。(无系统 CA 锁的企业,须提前办理,在入库审核后方可使用);进入苏州市统一主体库(http://180.108.205.122:88/tspbidder/memberLogin)注册企业基本信息,上传扫描件,提交后等待5-10分钟,登录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系统】(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 开展交易业务;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8月12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memberLogin)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系统)( 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memberLogin )。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R记名投票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R是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吴江区东太湖大道1299号东太湖大厦
联系人:高磊
电话:0512-6090076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嘉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吴江区开平路450号君悦国际3幢7楼
联系人:毛鑫
电话:0512-63477055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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